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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41/2018-0835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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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8-03-0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大数据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01 |
名 称: | 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46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拓展和升级信息消费(主要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
(三)工信部将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根据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三、报送方式
银川市大数据局将对各企业项目进行审核,请各企业于2018年3月2日前将《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银川市大数据局产业处(行政中心主楼1001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韶飞
联系电话:0951-6889359
邮 箱:785360748@qq.com
银川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