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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4/2019-0002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成文日期:2019-02-20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9-02-2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银川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220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全服务网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银川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银党发[2018]20号)文件要求,以创新扶贫机制为切入点,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以9899户(以2014年度建档立卡数据为基准)建档立卡户为主要服务对象,逐步构建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服务网络,为全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依托现有贫困村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覆盖、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在全市辖区内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对网格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服务。

三、网格体系

(一)网格划分

以全市9899户(以2014年度建档立卡数据为基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每50-6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排一名网格员。具体分配如下:

地   区

建档立卡户(户)

所需网格员(人)

总    计

9899

200

兴 庆 区

3247

65

金 凤 区

916

19

西 夏 区

648

13

永 宁 县

1411

28

贺 兰 县

1662

34

灵 武 市

2015

41

(二)工作职责

1、熟悉管辖网格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务工情况、生活状况以及建档立卡户中大病患者、学生、残疾等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及情况变化熟悉建档立卡户的帮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认真学习中央、区、市、县级各项扶贫政策,确保将各项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每一户。

3、每月走访网格内所有建档立卡户一次以上,有大病患者、残疾等特殊群众的建档立卡户,每月至少走访两次以上。

4、紧密配合帮扶责任人做好入户、填写帮扶手册、收支台账等各项工作。

5、每月向村两委汇报本网格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等脱贫需求、帮扶责任人的工作情况、本网格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变更情况等动态信息,并为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提供建议。

6、掌握建档立卡户思想动态,动员其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移风易俗活动中,并及时向村两委报送相关信息。

(三)监督管理

1、日常管理。网格员的日常管理由各乡镇主管,村上统一负责,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包括网格员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上岗情况及业务考核、奖惩记录等。

2、网格员招聘。格员由各县(市)区组织招聘。基本条件:原则上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可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学习培训。学政策、学业务、教方法、强素质为目的,组织网格员进行培训。实行专业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

4、严格考核。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考核,以乡(镇)考核为主。各县(市)区对网格员每年一考,各乡(镇)对网格员每季度一考,各村对网格员每月一考。具体考核细则、内容、方式、程序以及奖励措施等由各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1名领导同志负责牵头协调,具体部署落实。要及时总结网格化管理的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创新,确保在20193月底前实现网格员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覆盖。

(二)落实保障措施。市本级财政分别于2019年、2020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每个网格员发放生活补贴(1600/月)。网格员绩效工资由各县(市)区自行配套,进一步保障其工作待遇。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市)区考核评价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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