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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51/2020-001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0-12-02
责任部门: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20-12-02
名 称:关于下达银川市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关于下达银川市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8100号)要求,经你县(市、区)核查和申请,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对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一村等1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进行了复审,从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主要指标来看,上述贫困村已达到脱贫出列标准。

20191217日,经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同意1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19121726日,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按程序进行了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现下达银川市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以下附件作为单独文件发至各县区)

附件

  关于同意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一村等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关于同意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等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关于同意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关于同意贺兰县洪广镇欣荣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关于同意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等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205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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