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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51/2020-001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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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
名 称: | 关于下达银川市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
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8〕100号)要求,经你县(市、区)核查和申请,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对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一村等1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进行了复审,从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主要指标来看,上述贫困村已达到脱贫出列标准。
2019年12月17日,经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同意1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19年12月17—26日,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按程序进行了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现下达银川市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以下附件作为单独文件发至各县区)。
附件:
1、关于同意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一村等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2、关于同意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等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3、关于同意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4、关于同意贺兰县洪广镇欣荣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5、关于同意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等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批复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