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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51/2021-0008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1-04-20
责任部门:中共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发布日期:2021-04-2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21416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十四五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期结束后,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第一年。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按照区、市党委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突出党建引领,以全面加强“三项”建设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思想理论基础

1.进一步把准政治建设方向。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经典篇”“最新篇”“宁夏篇”“农业农村篇”,系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进一步加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管理教育,认真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培训教育等形式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任何时候都不动摇。

2.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引领。组织全体干部把学习党史与深入实践紧密结合,开展专题读书班、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讲党课、观摩红色教育基地、举办党史新中国史知识竞赛、走访慰问老党员等活动,使思想教育融入日常、贴近实际。深入开展“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脱贫攻坚精神”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调研脱贫村和重点帮扶村,在脱贫攻坚奋斗史中感受中国共产党一心为民的情怀,感受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

3.进一步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常态化抓好党支部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考核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支部阵地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党员。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制度,动态掌握干部实际表现。开展党员信教参教整治,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围绕主题主线,以脱贫攻坚精神为引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学习全国、自治区和银川市两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内涵和实质,深刻理解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使命新任务,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持续用力,不断促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5.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不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建立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摸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一是建立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对已脱贫户、边缘户住房情况定期开展核查监测,通过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二是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三是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四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抽样监测,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到2021,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水质达标率100%

6.及时整改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问题。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加强动态监测,实现突出问题动态清零。加大反馈问题整改力度, 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11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逐项对账销号。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系统梳理排查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7.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年人口、政策性移民和自主迁徙农村居民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众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充分运用自治区扶贫办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结合农户报、数据查、部门看、干部访等方式和途径,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动态监测无盲区、无死角。建立监测对象预警台账,逐户分析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分类分级制定一户一策。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采取“领导包抓+普惠政策+个性帮扶”相结合的办法,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开展帮扶,逐步建立健全稳定长效帮扶机制,确保风险“应消尽消”

8.深入开展移民致富提升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研究制定《银川市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善移民后续扶持政策,扎实做好后续扶持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制定一区一策帮扶措施,补齐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移民安置区短板弱项。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稳妥解决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等自主迁徙农村居民聚居区住房、户籍、教育、医疗等问题,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会融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整治、权益保障、社区治理等工作。支持月牙湖乡、闽宁镇等移民安置区创建全国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在产业兴区富民、城乡生态宜居、社会文明和谐、基层治理有效、民族团结进步方面作出示范。

9.扎实开展产业帮扶工作。科学合理分配2021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导县(市)区做好2021年脱贫地区产业谋划及资金使用工作,确保产业发展资金持续发挥效益。紧盯市本级资金投入实施的产业项目,确保2021年底前新建(扩建)的7个设施农业产业园区项目、4个扶贫车间项目及其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竣工并投产达效。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生产托管、股份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冷链物流和蔬菜集配中心,开展分级、包装、采后预冷、保鲜储藏,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农副产品外销外运能力。创新公司+合作社+农户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力争20211000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10. 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全面摸清、精准掌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状态、务工意愿、帮扶需求、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务工就业台账。联合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把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作为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优先保障对象,制定相关方案,加强岗位归集发布力度,畅通输入地输出地用工信息对接,促进稳定就业。在人口规模800人以上的8个大型劳务移民安置区设立劳务工作站,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和劳动权益保障。继续推动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村级公益岗位优先保障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采取企业下单+群众点单+政府买单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协调配合人社部门落实好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不断提升移民就业创业能力。

11.坚持和完善闽宁协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和完善闽宁协作,持续深化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协作机制,进一步拓展闽宁协作内容,创新协作途径。加强与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对接合作,共建一带一路产业园区,推进产业梯度转移。深化对外开放、务工就业、人才支援、商贸旅游、科技创新及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协作,实现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单向援助向双向互动、扶贫协作向全面合作转变。支持闽宁镇发展脱贫富民产业,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2.大力开展社会帮扶。完善社会帮扶工作机制,构建驻村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二是全市定点帮扶工作保持总体稳定,继续安排市直部门(单位)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移民村进行定点帮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配合工商联实施民营企业“百企兴百村”行动,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农村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者等积极参与,重点推进帮扶村产业发展、就业支持和科技服务等工作。

13.推进消费帮扶行动持续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力争全市扶贫产品认定数量达到120个。加大电商平台建设扶持力度,协调各大电商企业、新闻媒介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春节等重大节日举办特色农产品和贫困地区农产品展示展销、网络销售、产销对接等活动。持续巩固拓展社会参与消费帮扶成果,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加快消费扶贫专区建设,重点在商超、车站(服务区)、旅游区建设消费帮扶产品销售专区。分别在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灵武市选择产业条件较为成熟、产品较为丰富的已脱贫村成立农村供销合作组织进行扶持,促进已脱贫地区加快形成产销一体的供销关系,彻底解决产品卖难问题。

14.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时到位扎实开展资金监管检查,围绕资金使用全过程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资金安排与项目库建设紧密结合。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巡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坚决查处挤占、挪用、套取、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全面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绩效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做好各级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15.加强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落实财政贴息政策,继续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行免担保免抵押小额信贷,支持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确保应贷尽贷。加强续贷和展期管理,规范执行追加贷款条件,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管好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防范小额信贷风险。

16.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各县(市)区落实扶贫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机制,2016年以来投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稳步推进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经营性资产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公益性资产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巩固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成果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17.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带头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深化“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建设。从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和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监督执纪,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18.加强作风建设。带头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三牛”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建立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将市委和政府领导批示件、督办单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纳入清单,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限时办结、按期销号。同时将完成情况与党员星级评定、干部日常考核相结合,让马上就办大抓落实在扶贫系统蔚然成风。

19.加强能力建设。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讲、训、测”活动。年内赴区外组织2期“银川市巩固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培训班”,对全市扶贫系统干部、各县(市)区移民乡镇分管领导、移民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强化综合能力素质。建立每日推送分享、每周半天理论学习、不定期研讨测试学习机制,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讲、带头测。组织开展“走基层服务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基层联系点、帮扶村(社区),帮助解决基层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0.加强文明建设。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文明科室”评比,大力倡导雷锋精神,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环境保护、疫情防控、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丰富机关文化生活,采取读书分享会、趣味运动会等形式,举办1-2次主题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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