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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648597Q/2023-0000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3-02-13
责任部门: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02-13
名 称:关于集中力量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集中力量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对标打造银川市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引领目标任务,统筹各类资金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示范点,实现以点带面、以示范带全局,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力完成创建、打造示范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发〔2023〕1号)、《关于印发<银川市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银党办〔2023〕8号)以及《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3〕7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市需完成的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具体为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打造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10个、示范点6个、示范村6个;打造18个市级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社区);打造6个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打造10个庭院经济示范点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将资金安排与“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扶持和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相结合、与推进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创建相结合、与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示范创建任务按期完成。

二、集中优势,强化涉农资金统筹力度

2023年市本级计划安排5000万元奖补资金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大涉农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合力梳理年内可实施的示范创建类项目及可争取的中央、区市项目资金,结合农业农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区市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周密细致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全力规避多头申报资金问题,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确保各项示范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三、凝聚合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各县(市)区要坚持部门协同、共同主导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点部门全程参与涉农项目谋划、论证、审批、资金分配工作。要严把涉农项目储备关,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项目储备机制,科学规范开展涉农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打破项目投入零散、资金使用分散局面,确保资金使用科学。要严把项目实施督导关,持续优化项目申报、审查、验收等工作流程,规范精准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和督导,高站位、多层级、常态化研究指导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推动各类争创示范项目如期建成达效。

四、精准施策,强化项目库建设管理

各县(市)区要坚持“联审共建、精准支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管理,推动项目库共建共享,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行业部门审核、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组织项目入库。统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项目库日常信息统计分析和调度监管,根据政策变化、实施条件和项目优劣,按照程序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有序进出。入库项目需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级各类资金预算一经下达,项目及时开工、资金有序支付。

五、总结提炼,推广复制一批成功经验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以开展“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创建、打造示范工作。要认真宣传、总结和推广高效统筹资金、聚力打造优质项目、试点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争形成一批在全国全区推广、体现银川特色的典型经验,争创一批全国全区试点示范,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农业农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六、严肃监督,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涉农统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通过绩效管理、公开公示、审计监督等系列措施加强对统筹资金的监管,全面掌握涉农资金流向、全面监督涉农项目实施、全面监控涉农资金使用,构建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涉农资金使用安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将适时对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畴,对工作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予以倾斜。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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