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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648597Q/2022-00007 发布日期:2022-03-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名 称:银川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党办〔2020〕16号)要求,现将银川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安排部署和《银川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以法治建设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局党组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发挥头雁作用,2021年以来,中心组集中开展学习2次。局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2021年以来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8次。

(二)完善制度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全面展开。一是建立了文件审核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二是严格遵照文件签发程序,及时提请市司法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发生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三是畅通公众参与公众决策渠道,对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和《银川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除征求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外,还通过银川市乡村振兴局官网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强化档案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文件资料的收集、分类与归档。

(三)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一是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由我局现有的1名公职律师负责对局内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由班子会议讨论,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再作出决定。三是增强公众参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

(四)依法化解矛盾,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访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开投诉举报地址、电话、邮箱。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及时处理群众信访诉求,依法答复,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2021年以来,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4次,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1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以法治思想指导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对县(市)区依法行政指导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对乡村振兴系统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滞后。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系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法治建设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定期对分管科室开展提醒谈话,将法治精神融入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乡村振兴系统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着力抓好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入脑入心。深入学习宪法和民法典,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律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在局现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责任制、督查考核和行政过错追究制等,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移民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不断加强乡村依法治理。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实践活动,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科学性民主性。紧扣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的时代使命,以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加强乡村振兴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开展科学预测、综合研判。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各县(区)乡村振兴局依法履责、决策的指导,切实提高本系统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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