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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51/2019-00148 发布日期:2018-11-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银川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银川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委巡机构,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银川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

2018年117

银川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182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聚焦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扶贫措施,不断激发广大移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贫困群众有获得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紧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确保到2020年,38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16116名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贫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平均水平,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三、工作要求

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要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搞冲刺,不搞拖延耽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更加注重提高贫困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培养了解国情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

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脱贫攻坚期内,贫困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攻坚是贫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各项政策措施要纳入乡村振兴总体部署,统筹脱贫富民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为实现乡村振兴打牢坚实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打好集中连片贫困脱贫攻坚硬仗。集中连片贫困和特殊贫困群体作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重中之重,聚焦闽宁镇6个贫困村、月牙湖乡5个贫困、良田镇8个贫困村、郝家桥镇8个贫困村、洪广镇2个贫困村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村紧盯贫困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老双老户特殊贫困群体,强化扶持措施,确保如期脱贫。组织实施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提质增效、贫困村整村推进与提升、残疾人扶贫、老年人养老保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危房改造、保障兜底十大工程,切实落实好财政、金融、土地、行业项目、经营实体、基层组织、帮扶工作和内生动力培育八项支持政策,确保到202038贫困村全部有序稳定脱贫出列

1.强力推进闽宁镇三年脱贫富民奔小康。深化东西扶贫协作,借力闽宁协作平台,深入推进“3+1”对口协作模式进一步切实提升特色种养殖、劳务光伏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坚持“一村一品”与规模化发展并重,力促特色产业高起点布局、高端化发展。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对接落实万亩玫瑰园、枸杞等项目,抓好现代智能化日光温棚等设施农业建设,提高业综合效益。大力推动季节性务工,开展订单式培训,加强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叫响“闽宁月嫂”“闽宁技工”等劳务品牌,组建专业化、公司型劳务组织,组织劳务输出超过1万人,把劳务产业培育成为增收稳定的“铁杆庄稼”。积极争取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实施闽宁镇金玉公路7.5公里改造项目、国道110线至晓鸣农牧公司公路4.6公里改造项目、立兰酒庄旅游宿营地公路5.2公里项目,武河村及镇区到兴泾镇闽宁镇扶贫公路连接线项目,以及武河村、福宁村、玉海村辖内共8段约5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采用EMC方式实施玉海、园艺、武河、木兰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将闽宁镇地区人饮供水工程纳入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彻底解决闽宁镇人饮问题。坚持市场化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推动天然气入户,全镇农村住户天然气入户率力争达到100%。实施武河村、木兰村水冲式厕所改造工程。落实“首都带首府、携手惠民生”有关项目,通过“互联网+教育、医疗、文化”等途径,把市区优质公共服务向闽宁镇延伸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2018年玉海村、武河村、福宁村、木兰村、园艺村脱贫出列,2019年原隆村脱贫出列2020年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能就业、家家能脱贫人人小康。(牵头单位:市委农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永宁县委、县政府)

2.强力推进月牙湖集中连片贫困脱贫攻坚。改造提升万亩奶牛养殖园区,不断扩大养殖规模。加快苏银合作2000亩扶贫日光温室项目建设进度,做优做大花卉产业。巩固和扩大树莓、花卉、奶牛、肉牛(羊、兔)等优势产业规模,加快新型设施农业发展。通过扶持村级小产业发展,搭建就地转移就业平台,稳定实现贫困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为扶贫产业和移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保障。改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升月牙湖乡健康卫生服务能力。强化教育扶贫,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实现从幼儿到大学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兴庆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加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重点补齐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15村集中连片贫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短板,优化村庄布局规划调整,集中开展人居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等综合集中整治,加快推动产业全面升级、社会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确保三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面实现现行标准下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牵头单位:市委农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兴庆区党委、政府)

3.强力推进低收入贫困村脱贫攻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各类资源更多的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00元的12个贫困村倾斜。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原则制定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重点支持月牙湖乡滨河新村、西夏区同阳新村、贺兰县欣荣村、广荣村、闽宁镇原隆灵武市泾灵南北村、泾兴村等低收入贫困村发展设施瓜菜、枸杞、葡萄、花卉、红树莓、奶牛、肉牛(羊)、肉兔、光伏农业等特色产业,积极采用订单农业、土地流转、托管入股等方式,加大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多渠道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牵头单位:市委农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兴庆区党委、政府,西夏区党委、政府,永宁县委、县政府,贺兰县委、县政府,灵武市委、市政府

4.强力推进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聚焦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短板和弱项,创新扶贫模式,采用第三方项目扶贫机制,成立财政、民政、残联、扶贫、金融等部门组成的农村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建立深度贫困人口产业扶贫基金,银川市人民政府出资1亿元,委托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资金投放于银川经济开发区内项目或企业,产生的收益通过政策性补助形式将基金分红收益用于4401名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按照救助到人、应补尽补的原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农村一级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260元救助金,二级每人每月发放150元救助金,切实攻克坚中之坚、贫中之贫,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户不少一个不落。(牵头单位:银川经开区、市委政研室、市财政局、民政局、市扶贫办、残联;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二)打好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硬仗。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坚持市场导向,突出示范带动,强化产销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生产经营和就业创业组织化程度,实施产业项目、培训就业、小额信贷、帮扶措施和扶贫保险五到户,实现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1.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行动。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供给,持续增强贫困产业增收能力。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大力实施产业扶贫示范带动。积极引入国家级龙头企业与各县(市)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区、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1+1”“N+1”结对帮扶贫困村发展产业,积极推行 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组织形式,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完善减贫贫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和企业盈利。大力发展草畜、枸杞、花卉、酿酒葡萄、肉兔、肉鸽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食用菌、红树莓、黄花菜等地方特色产业,突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向提质增效发展。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扶持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根据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按照一村一品或连片多村一品,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化生产,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到2020年,移民地区设施农业稳定在10000亩、陆地瓜菜达到5000亩、红树莓等中药材达到8000亩、枸杞达到6000亩、食用菌种植达到100万棒;奶牛饲养量达到3万头、肉牛饲养量达到2万头、肉羊饲养量达到5万只、肉兔饲养量达到2万只,通过发展种植业促进脱贫8000人以上。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实施闽宁镇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项目,重点培育旅游扶贫示范村1个、休闲农庄5个、农家乐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推动农业与休闲、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多业态融合,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完善群众参与机制,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同步发展(牵头单位:市农牧局、旅发委、扶贫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林业局、葡萄产业发展局、住建局、文广局、教育局、科技局、卫健委、民政局、财政局、气象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组织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拓宽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邮政、供销及各类企业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实施特色农产品品牌工程,大力宣传推介闽宁兴泾肉牛良田蔬菜、欣荣食用菌、狼皮子梁蜜瓜、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等优势品牌,提升品牌溢价效应,增强市场影响力。大力推动互联网+农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电商扶贫,扎实做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工商联、扶贫办、邮政局、气象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大力实施就业扶贫行动。坚持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就业相结合,积极拓宽就业空间,持续扩大就业规模,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通过产业或务工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鼓励支持贫困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采取政府筹建、对口帮扶援建、社会捐建、企业自建等方式,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措施,支持推动企业到贫困村、移民村和扶贫产业园区建设扶贫车间或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等,开发更多农副产品加工、手工工艺、服饰加工等贫困群众易学易会、就地就业的岗位,帮助更多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到2020年扶贫车间达到30家以上,吸纳就业促进脱贫1500以上。对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技能培训补贴。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每年从全市公益性岗位中定向安排100个指标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加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对外出稳定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补贴。加大贫困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争取每个贫困培育1劳务输出经济合作组织,培育520劳务经纪人,对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初次就业的劳务中介和经纪人等组织,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着力推进技能培训工作。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围绕市场需求,组织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建立从初级工到高级工阶梯晋级式成长通道,力争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培训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掌握12门就业技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到技工院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扶贫助学补助,免除培训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材料费。(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扶贫办;配合单位:财政局、国资委、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工商联、妇联、残联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3.组织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行动。开展好“百名专家进百村”活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家庭有1人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田间学校,就地就近实操实训。在贫困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从农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一线服务人员中招聘一批特聘农技员,由县(市)区聘为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鼓励支持更多科技企业、科技工作者参与贫困村科技服务。开展贫困气象监测分析评价,实现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到村到户。(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农牧局、科协;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财政局、气象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深入实施金融扶贫工程。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村聚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扶贫保、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逐级压实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县(区)、乡(镇)政府、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各级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第一责任人。行政村和相关银行机构承担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原则上实行银行机构划片包干机制,避免多头授信。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一次授权、循环使用的信贷支持。加强督导检查,严控贷款发放条件和使用方向,完善金融扶贫风险补偿机制,管好用好4284万元风险补偿金,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控。发挥扶贫再贷款政策效力,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支持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发展扶贫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显著的经营主体的项目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给予差异化贴息支持,贴息资金可从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安排;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贷款按基准利率的60%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贫困致富带头人、扶贫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全额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非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扶贫专业合作社贷款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完善扶贫保险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加大保险费率优惠,进一步降低产业经营风险。探索 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模式,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5.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认真落实生态立区战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贫困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各类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倾斜。实施沿山沿河造林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时,优先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苗木和劳务。组建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护林员,实现就地就业增收。探索贫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鼓励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资产性收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重点向贫困和贫困人口倾斜,让保护生态的贫困村、贫困户更多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农牧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旅发委、葡萄产业发展局、扶贫办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6.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工程。增强贫困村集体经济实力,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延伸农业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量力而行发展相应产业。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项目开发、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规范和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脱贫攻坚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利用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加工、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贫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林地经营权等资产和贫困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扶贫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确保到2020年,在巩固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的基础上,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影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贫困村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农办、发改委、国土局、扶贫办、旅发委、林业局、工商联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三)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硬仗。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区发展,把实现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置于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心从搬迁安置转移到提升产业发展和强化社会理上来,全面加强社会理服务,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加快解决多代多人住房困难空房空圈空棚等问题,尽快解决贺兰县隆源村移民土地分配房屋确权、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和脱贫产业发展等瓶颈。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解决十二五”“十三五搬迁安置区的遗留问题确保到2020年搬迁群众全部稳定脱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发改委、委农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四)打好教育医疗住房综合保障硬仗。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加快危房改造,确保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特殊贫困群体为重点,实施综合保障性扶贫,构建多层次的精准扶持和综合保障性扶贫体系。

1.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建立一县()区一策辍保学方案,完善动态监测、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实行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保障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着力改善移民乡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确保移民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定办学条件。在移民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教育在移民乡村学校有效实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稳步提升移民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拨付。落实移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不断改善移民乡村教师待遇,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学校对口帮扶工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完善奖、贷、助、补、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深入推进分类精准救治、分级诊疗,落实好降低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大病救助上线、政府兜底保障等组合措施,逐步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确保因病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负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全面科学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好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创新健康扶贫模式,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手段,将银川在线互联网门诊、远程影像诊断中心、远程心电诊断中心等接入基层医疗机构,将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开展贫困慢性病、常见病防治专项行动地方病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强化优生优育,建立孕前检查、优生检测。加快推进移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设备配备,每家乡镇卫生院每万人口至少拥有一名全科医师,加快助理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待培训结业后及时补充至各移民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达标加快推进县乡村一体化建设,带动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打造特色服务,2020年底,所有移民乡镇全部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做好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及时提供基本医疗和基础药品供应服务,实现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扶贫办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3.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程。认真落实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优先解决贫困重病患者、残疾人、单老双老户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军烈属退伍老兵现役军人军属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使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实施综合保障性扶贫工程。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助,到2020年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提高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的低保水平,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可按低保标准全额或适当增发低保金予以重点保障。将处于低保边缘的低收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收入家庭延伸。将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卫计局、残联、扶贫办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5.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提高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能力。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逐一落实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困境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产业项目,帮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展生产脱贫。(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局、教育局、财政局、农牧局、扶贫办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五)打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硬仗。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改造提升贫困水路电网环境等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全面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为解决集中连片区域性贫困、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大力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实施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以及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以及水厂信息化建设等措施,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加快贫困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现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套。全力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优化水资源调配,落实以水定需、节水高效的要求,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在贫困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加快建设西夏区兴泾镇至永宁县闽宁镇扶贫公路;按年度对涉及乡镇集市、村委会、学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3.大力实施网络扶贫行动。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推进互联网+扶贫模式。在加快实施贫困村通光纤宽带、4G网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向自然村和农户延伸,提供更加丰富、更加稳定、更加可靠的电信普遍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文广局、扶贫办、邮政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大力推进贫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贫困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设计村庄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水林田系统治理和村庄建设,分类确定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目标,重点推进贫困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和厕所革命。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使用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设立保洁员。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分类有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源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实施村庄增绿工程,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力争90%左右贫困村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依靠村民理事会、召开村民会议商议等方式,让农民参与决策、建设、监督全过程,激发主人翁意识,以长效机制激发移民地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农牧局、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5.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统筹推进贫困村脱贫出列与巩固提升,对38个未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对已脱贫出列村实施巩固提升。重点补齐水、路、电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教育、卫生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稳定提高贫困群众收入。加大对贫困村整村推进及脱贫出列村提升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力争20181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1922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并做好“回头看”工作(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五、保障措施

按照党中央、自治区统一部署,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急躁和厌战情绪,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以更大韧劲、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市县乡村级书记一起抓。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做到脱贫攻坚与巩固提升两手抓。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政府与县(市)区每年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向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单位)下达任务清单。相关部门 (单位)要按照中央、市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实化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县 (市)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具体目标、落实项目资金、逐级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市)区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 )区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接地气、查实情,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各县(市)区)

(二)精准识别退出,提高脱贫实效。按照六个精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确保精准识别不留死角,精准脱贫不漏一村、不落一人。建立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委、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残联、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三)扶贫扶志结合,激发内生动力。深入开展扶贫扶志行动,2018年在所有贫困村建立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或农民夜校,通过加强贫困群众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设立光荣栏(榜)等方式,大力宣传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氛围。通过推广道德红黄榜做法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星级文明户镇等创建评比活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指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专项治理,曝光处理争当贫困户、恶意分户、不赡养老人、不抚育子女、骗取项目资金、不执行政策规定、不履行村民义务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取消相应扶持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深入推进文化扶贫工作,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文化体育惠民工程,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组织村民广泛开展篮球赛、运动会等文体活动,推广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广局;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农办、民委(宗教局)、发改委、司法局、农牧局、科技局、财政局、扶贫办、旅发委、团委、妇联、残联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四)加大投入支持,严格资金监管。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各类扶贫资金,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快拨付进度,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为贫困村扶贫产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各县(市)区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按照谁安排、谁使用、谁负责监管原则,落实各县(市)区资金使用绩效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推行扶贫信息县乡村三级公开工作,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五)强化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深化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坚持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实化细化县之间、乡镇之间、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措施,推进闽宁携手奔小康行动向贫困村延伸,加强闽宁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继续支持永宁闽宁扶贫产业园建设,依托产业园建设一批村级扶贫车间把闽宁镇建设成为闽宁扶贫协作的示范镇。加强市县单位定点帮扶,加大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力度,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不足3人的由市、县(市)区部门(单位)选派人员补足。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行动,动员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聚力产业发展,力争实现对低收入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推进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牵头单位:市扶贫办、经合外侨局、国资委、工商联、团市委;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商联、总工会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六)开展专项治理,加强作风建设。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紧盯移民地区和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搞大呼隆”“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平分、虚报冒领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七)强化督查巡查,从严考核评价。完善监督机制,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各县(市)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1次。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对减贫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一定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由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和各类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纪委监委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八)实施干部轮训,培养过硬队伍。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着力培养一支与脱贫攻坚相适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队伍保障。落实分级分类培训责任,确保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扶贫系统干部每年轮训一遍,通过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实战培训方法,提高实战能力,增强精准扶贫工作本领。加大对贫困村干部培训力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集中轮训一次,突出需求导向和实战化训练,着重提高落实党的扶贫政策、团结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各行业扶贫部门对本系统各级干部及乡村专干分层次分期分批进行行业扶贫政策轮训,确保提高群众工作和具体工作能力。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扶贫部门和重点乡镇及贫困村挂职任职工作力度。加强对扶贫挂职干部跟踪管理和具体指导,采取挂包结合等方式,落实保障支持措施,激励干部履职尽责。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驻村工作队员、县乡干部要落实好相关政策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九)建强村级组织,强化堡垒作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落实自治区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深入开展五强五过硬行动和青苗工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提高村两委成员脱贫攻坚能力。持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以县(市)区为单位,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位,加大对党组织书记空缺、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或不胜任现职调整力度,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本村致富能手中选配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培育发展一批、吸引回乡一批、外地进一批等措施,加快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村级后备干部选育范围,把那些愿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农村能人选出来、备起来、用起来,实现村党组织带头人、农村致富带头人“两个带头人”队伍有机融合。加大在贫困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精准选派第一书记,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对不适应的及时调整召回。强化责任落实,将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述职评议内容。推行阳光村务建设,认真做好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被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宗教势力侵蚀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民委(宗教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扶贫办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舆论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我市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取得的重要成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积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入挖掘报道脱贫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大力宣传在脱贫攻坚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李进祯式好干部的感人事迹,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感人事迹的优秀文艺作品,讲好银川脱贫攻坚故事,加大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选树,表现突出的向国家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和全国脱贫攻坚模范。各级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获得感,调动广大干部和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扶贫办;配合单位:市文广局、文明办、农牧局、团委、妇联、残联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十一)保持政策稳定,建立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期内,重点乡镇、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完善脱贫攻坚资源供给机制,资金、项目、措施持续聚焦发力,行业部门三年行动方案要与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精准对接,保持扶贫项目措施重心不移,着力提升贫困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力量和帮扶措施保持集中兵力、持续加力。支持贫困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用脱贫的潜力。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适度向贫困倾斜。优先安排贫困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创新,争创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抓紧研究2020年后的减贫战略。(牵头单位:市委农办、扶贫办、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十二)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风险进行评估,注意研究市场饱和、产品滞销、价格下跌等市场风险,注重产业项目选择、自然因素、生产技术、生态环境、合作经营、资金接续等环节不匹配、不协调、不持续等带来的产业发展风险,防范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防范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扶贫小额信贷必须用于生产性项目,不能用于生活支出,按规定落实好贴息政策,合理控制贫困户的负债率,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易地搬迁后稳不住的风险,切实解决遗留问题,尽快缩小与当地发展的差距。防范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健全涉贫舆情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采取果断处置措施,主动解疑释惑,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农牧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扶贫办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附件1.2018年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量表

2.2018年特殊贫困群体数量表

3.20182020年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表


附件1

2018年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量表

市、县(区)

贫困村(个)

贫困户(户)

贫困人口(人)

银川市

38

3771

16116

兴庆区

5

1662

7533

金凤区

10

514

1845

西夏区

0

51

189

永宁县

6

113

498

贺兰县

3

743

3196

灵武市

14

688

2855

备注:1.数据来源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截至2018930日(全区动态调整工作结束后);2.表中贫困村指未脱贫出列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指未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和人口数;3.西夏区同阳新村已于2017年脱贫出列,故贫困村个数由39个减少至38个。


附件2

2018年特殊贫困群体数量表

地  区

大病人数

长期慢性病人数

残疾人数

60岁以上单老、双老、多老户人数

小计

单老户人数

双老户人数

多老户人数

银川市

350

1173

1148

647

66

562

19

兴庆区

118

441

369

86

7

72

7

西夏区

17

22

29

15

1

14

0

金凤区

65

286

268

195

28

164

3

永宁县

63

29

49





贺兰县

36

163

249

106

12

94

0

灵武市

51

232

184

245

18

218

9

说明:数据来源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截至2018930日(全区动态调整工作结束后)。


附件3

2018—2020年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表

市县(区)

截止2018年8月31日数据

2018年脱贫计划

2019年脱贫计划

2020年脱贫计划

贫困村(个)

贫困人口(人)

贫困村(个)

脱贫人口(人)

贫困村(个)

脱贫人口(人)

贫困村(个)

脱贫人口(人)

银川市

38

16116

16

5700

22

6200


4216

兴庆区

5

7533

0

2000

5

3300

——

2233

西夏区

0

189

0

0

0

0

——

189

金凤区

10

1845

0

1000

10

400

——

445

永宁县

6

498

5

0

1

0

——

498

贺兰县

3

3196

0

1000

3

1800

——

396

灵武市

14

2855

11

1700

3

700

——

455

备注:1.西夏区同阳新村已于2017年脱贫出列,故贫困村个数由39个减少至3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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