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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648597Q/2022-00030 发布日期:2022-08-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22〕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亲自推动实践的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新时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交通运输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加快农村公路发展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交通强国建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不断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特征和需求差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三、目标任务

2022年,农村路网结构明显优化,技术状况和安全通行能力明显提升,养护管理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逐步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交通运输网络,形成“公路大家建、建好大家管、管好大家用”的良好格局。到2025年,“四好农村路”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生态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基本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建管养运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服务乡村振兴和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体系完备、治理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有效支撑交通强国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作用更加充分。到2050年,农村交通更加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规划引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并将其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范畴。同时,科学编制县(市)区级农村公路路网布局规划,构筑畅通优质路网系统,重点解决农村公路等级低、路网不完善等问题,确保农村公路网结构科学、规模合理、衔接顺畅,统筹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有效衔接。县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并逐年推进实施。

(二)加快提档升级。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窄路加宽、县乡村道改造、农村地区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修建、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等工作。鼓励与农业机械生产作业的机耕道合理衔接、科学过渡。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进行全面验收,市级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验收抽查工作。

2022年底,全市农村公路等级路率为100%,基本完成县、乡道和通客车路线村道的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农村客运线路上无四、五类危桥。全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三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公路占比明显提升,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三)提升建设品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目标,打造品质工程。提升工程设计水平,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鼓励整合旧路资源,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推行标准化施工。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健全市、县(区)二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加强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推行养护信息公开,将农民群众满意度纳入农村公路考评体系,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话语权。

到2025年,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四)完善管理体制。大力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市级统筹和指导监督,县级负责,乡村齐抓,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对接市级涉及“四好农村路”发展相关部门,做到承上启下,完善支持政策,加强落实责任、监督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县级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乡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建立乡村道路专职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监督指导,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秩序管控,县、乡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沿路居民出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居民安全意识,营造出行安全环境。

2022年,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县、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五)强化执法监督。全面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勤联动的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高标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确保农村公路沿线做到可视范围内“三无三有”(即无路肩边坡种植、无垃圾和堆放物、无有碍观瞻物,有绿化、有标志标线、有路田路宅明显分界)。按照“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自然景观、田野风光、历史文化及民风民俗,科学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和补植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联动机制,组织辖区公安、城管、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经常性地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水平。大力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立“精准细严”的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好农村路”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和权责,落实“路长制”,加强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监督指导,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公安(交警)部门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路面管控,依法查纠酒驾、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农村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损坏路产路权等行为。逐步推进非现场执法,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各类破坏、损害农村交通设施行为,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2022年,农村公路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形成“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全面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力争实现乡乡有美丽农村路。

(六)全面加强养护。建立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考核评价机制,在县(市)区检测评定农村公路路况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做好日常农村公路检测评定,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考核评分,积极争取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加强预防性养护工作,防止出现“油返砂”“畅返不畅”。提升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以技术状况为依据的养护资金预算申请机制和决策机制,逐步实现养护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加强乡级人民政府管养能力建设,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乡村道养护工作。创新养护运行机制,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施工;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实施;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2022年,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优良中等路率达85%以上。

(七)建立健全抗灾应急体系。完善各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银川市农村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点建设,形成更为健全、合理的农村公路应急体系。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与应急装备物资购置,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建立农村公路应急指挥平台,加强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建设。健全农村公路灾害防治联动机制,深化部门间及区域间的应急联动协作。

到2025年,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映迅速、各级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全市交通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交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八)全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转型升级发展,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分步实施交通运输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制度,并建立农村运输安全运营协调监管机制,保障运营安全。加快“两客”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逐步覆盖农村客运车辆,提升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水平。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确保条件的地区发展镇村公交。

到2025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所有县(市)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达AAAA级以上(含)水平。

(九)构建农村现代物流。加强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建设,以农村物流站场资源共享、运力资源共用、信息资源融合为重点,县、乡、村三级不断开拓完善节点服务网络,努力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和整体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客运+货运两网合一”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农村客运班线网络和运力资源,支持和鼓励客车代运邮件快件业务,降低配送成本。引导企业开通城乡货运物流专线,不断提高线路通达深度和覆盖广度。创新“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服务模式,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等方式,加强与邮政、快递企业的深度合作。将农村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既有县、乡客货运站场相结合,拓展邮件快件中转分拨、运输配送等服务功能;支持利用交通场站建设县级或者乡镇邮政快递分拨中心;支持利用交通综合执法、公路养护等交通基础设施和农村客运线路资源(农村公交首末站〔经停站〕、客运场站),建设村级快递末端网点;支持对具有农村货运和电子商务配送需求的邮政快递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站场、线路、运力等资源共建共享。

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加强示范创建。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对于获评国家级的示范县,在国家及自治区奖补的基础上,银川市再配套补助不低于500万元并足额落实到位,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等。对不履行政府承诺、示范引领不突出、工作开展不力或出现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示范县,建议由原命名单位取消示范资格。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对确定为自治区“美丽农村路”的农村公路,在执行已有养护资金补助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专项奖补支持,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村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专项用于“美丽农村路”的日常养护,周期为3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责任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创造性,抓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建立与物价增长、公路里程和财政收入增加等因素相适应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属于地级市、县级财政事权,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不低于20%的资金补助。银川市人民政府对下辖三区投入比例不低于最低标准的20%,三区配套60%。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绿化经管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市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足额投入农村公路工作,确保及时足顿拨付到位,严格执行“专款、专账、专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各级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的审计。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和监督。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情况对社会公开,村委会必须将村道资金使用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完善制度规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相关办法和标准,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公路工作巡查制度,重点对责任落实、质量安全、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市场监管,加强对农村公路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挂钩。推动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银川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并进行专项奖励。同时,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和发放职工奖金、福利等。

(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市、县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适时调整政策取向,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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