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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51/2019-00275 | 发布日期: | 2019-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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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名 称: | 关于2019年11月份全市扶贫小额信贷 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高质量完成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目标任务,现将2019年11月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19年11月底,全市8家金融机构共向4347户建档立卡户发放贷款25271万元,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64.1%,贫困户贷款覆盖率为53%。11月份新增贷款户240户,贷款额增加1115万元,增量较大。各县(市)区均已超额完成全年贷款任务。(具体完成情况见附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逾期贷款有所增加。本月涉及6户24.1万元,较上月增加了1户5.5万元,其中金凤区2户6.2万元;西夏区1户5万元;灵武市1户5万元;贺兰县1户2万元;永宁县1户5.9万元。二是贷款覆盖率较低。本月银川市贷款覆盖率为53%,较上月有所提升,但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和灵武市覆盖率均未达到自治区关于贷款覆盖率达到60%的要求,兴庆区连续数月不足40%,本月西夏区贷款覆盖率下滑程度较大,较上月减少了24%。三是贷款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贫困户贷款资金闲置,未发挥作用,有的用于结婚、建房、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使用不精准,贷后管理有待规范。
三、意见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到期贷款清收力度,强化宣传引导,教导贫困户端正思想认识,讲究信用,按期归还贷款。对少数恶意拖欠、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性质特别恶劣的贫困户,及时采取法律途径,依法进行清收。
二是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求,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具有一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确有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的贷款户,为其做好续贷和展期工作;加大对贫困群众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运用贷款资金发展产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扶贫小额信贷贷后管理,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做好回访记录,真实掌握贷款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还贷能力,对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贷后检查工作力度,对于将贷款用于消费性支出的建档立卡户,协调金融机构限期清收,确保扶贫小额贷款全部用于产业发展和支持创业。
附件:2019年11月份扶贫小额信贷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