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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51/2020-00159 发布日期:2020-03-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关于2020年1-2月份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0年1-2月份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高质量完成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目标任务,现将20201-2月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02月底,全市6家金融机构共向287户建档立卡户新发放贷款1408万元,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0.5%,贫困户贷款覆盖率为48.8%(具体完成情况见附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贷款逾期问题突出截止2月底,各县(市)区贷款逾期涉及1967.68万元。其中,灵武市4户20万元,贺兰县7户20万元,兴庆区2户10万元,金凤区4户6.84万元,永宁县1户5.84万元,西夏区1户5万元。二是贷款任务完成缓慢。春季是做好金融扶贫工作黄金时期,各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高,1-2月只完成全年任务的10.5%三是贷款资金使用不规范。近期督查发现,个别贫困户贷款资金闲置,未发挥作用,有的用于结婚、建房、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使用不精准,贷后管理有待规范。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快工作进度。做好前期摸底,对建档立卡户有春季生产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做到应贷尽贷;简化办理流程,疫情期间引导贫困户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线上方式和金融扶贫服务点、微信预约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确保如期完成全年贷款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贫困群众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运用贷款资金发展产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导贫困户端正思想认识,讲究信用,按期归还贷款。

三是强化扶贫小额信贷贷后管理。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做好回访记录,真实掌握贷款建档立卡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还贷能力,因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的贫困户,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加大贷后检查工作力度,对少数恶意拖欠、性质特别恶劣的、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建档立卡户,协调金融机构限期清收,确保扶贫小额贷款全部用于产业发展和支持创业。


附件:20201—2月份扶贫小额信贷进展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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