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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51/2020-00165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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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名 称: | 关于2020年1-3月全市扶贫小额信贷 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高质量完成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1-3月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3月底,全市共向1160户建档立卡户发放贷款5943万元,已完成全年任务的44.2%,贫困户贷款覆盖率为50.5%。3月份新增贷款736户3847万元,增量较大。(具体完成情况见附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区贷款任务完成缓慢。截止3月底,金凤区贷款53户23万元,仅完成全年任务的15.7%,西夏区70户347万元,完成率为34.7%,贺兰县贷款192户885万元,完成率为38.5%。二是贷款逾期问题突出。截至目前,各县(市)区贷款逾期涉及21户73.64万元。其中,贺兰县10户31万元,灵武市4户20万元,金凤区4户6.8万元,永宁县1户5.84万元,兴庆区1户5万元,西夏区1户5万元。三是贷款资金使用不规范。近期督查发现,个别贫困户贷款资金闲置,未发挥作用,有的用于结婚、建房、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使用不精准,贷后管理有待规范。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快工作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确保完成全年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完善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贷前调查流程,及时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到位,规范贷款管理,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贫困群众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贷款用途,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强化贫困户诚信教育,端正思想认识,讲究信用,按期归还贷款。
三是强化贷后管理。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做好回访记录,真实掌握贷款建档立卡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还贷能力,因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的贫困户,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加大贷后检查工作力度,对少数恶意拖欠还款或贷款资金用于日常生活支出的建档立卡户,协调金融机构限期清收,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确保扶贫小额贷款全部用于产业发展和支持创业。
附件:2020年1-3月扶贫小额信贷进展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