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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51/2020-00177 发布日期:2020-10-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名 称:关于2020年1-9月全市扶贫小额信贷 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0年1-9月全市扶贫小额信贷 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为高质量完成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9月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9月底,全市共向3220户建档立卡户发放贷款15884万元,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4.7%,贫困户贷款覆盖率为46.2%。9月份投放贷款226户,投放金额1046万元。自追加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后,各县(市)区除金凤区和贺兰县外全年目标完成率均超过80%,其中西夏区和兴庆区全年目标完成率已达到90%以上。(具体完成情况见附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县(市)区贷款任务完成率较低。截止9月底,金凤区共发放贷款219户991万元,仅完成全年任务的66.1%;贺兰县贷款469户2237万元,完成率为74.6%。二是贷款覆盖率较低。除永宁县、贺兰县以外,其他县(市)区覆盖率均未达到50%,金凤区和兴庆区仅为28%和39.7%。三是贷款逾期问题依然突出。截至目前,各县(市)区贷款逾期涉及191.5万元,较上月减少49.81万元。其中,兴庆区逾期30万元,金凤区逾期25.3万元,西夏区逾期10万元,永宁县逾期55.6万元,贺兰县逾期50.6万元,灵武市逾期20万元。

三、意见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扶贫会议精神,确保完成新追加的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全面摸排各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恢复生产的情况,切实满足贫困户和边缘户新增贷款需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应贷尽贷。

二是加强和改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做好贷前调查,贷款对象要始终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户借户还。做好贷中审查,要将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作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主要参考标准。做好贷后管理,要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严禁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投向非扶贫领域。

三是加大贷款逾期问题解决力度。各县(市)区要继续深入了解逾期原因,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对少数恶意拖欠还款或贷款资金用于日常生活支出的建档立卡户,协调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加大清收力度,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防止贷款逾期负面效应蔓延。要注意依法合规收贷,坚决杜绝违法强制收贷、违规扣划财政补贴等行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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