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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913506Q/2023-0011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7-26
责任部门:银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7-27
名 称:银川市国动办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国动办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国防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予以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国动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5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贡献国防动员力量。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更新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做好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如,机构职能职责公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信息,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二)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以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主动公开人防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全面推进“在阳光下执法”。

责任单位:工程管理科、执法监察队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除涉密外,在印发实施前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我办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系统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经办党组审议通过后,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四)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针对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持续推进多元化政策解读,除文字、图解等解读方式外,要积极选用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听的解读形式,配以案例、数据,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做到图文解读占比不低于80%,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提高政策传播力、适用度和到达率。行政规范性文件于正式印发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选登。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五)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网络、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列“收费标准”一栏并注明收费标准和收费要求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

牵头单位:综合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六)做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加强自治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银川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和市长信箱的日常管理,认真办理12345热线工单和市政府转来的市长信箱反映诉求、意见建议的工单信件,及时有效做好答复与回应,密切国防动员部门和群众的联系。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七)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和“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能力作风建设年中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原则,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和每月一次的“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通过主题观摩、随机接访、重点约访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对国防动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工作台帐,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综合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八)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2〕6 号)“三审三校”规定,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九)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要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要采用删除、去标识化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处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将政务公开纳入办日常重点工作任务,建立由分管领导总体安排部署、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

   (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要点中的任务分工,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综合科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强化常态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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