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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47/2021-001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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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名 称: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草广告集中整治的紧急通知 |
三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4月8--9日,自治区控烟协会对银川市巩固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进行了复审检查。检查组肯定了银川市在巩固无烟草广告城市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发现存在商户门口摆放LED灯、店内仍有打火机广告、烟草广告及摆放烟模等现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前提条件,实行一票否决。银川市爱卫办针对自治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烟草广告集中整治,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商户门口摆放LED灯、门头牌匾有带烟字广告较为普遍;
2.存在较多打火机带有香烟名称广告、带有诱导性香烟广告的宣传画;
3.普遍存在店内摆放烟模现象;
4.存在违规许可“烟酒商行、电子烟体验店”等带“烟”字店名和门头牌匾现象。
二、整改要求
1.各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市政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控烟知识,将控烟融入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环境整治等各个方面,提高市民控烟知识知晓率。
2.三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清理整治带“烟”字门头牌匾和门口摆放的LED灯等带烟字广告牌匾;督促商户下架“烟模、带有香烟名称广告的打火机、带有诱导性香烟广告的宣传画”。
3.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加强对商户的监督管理,并对违规许可带“烟”字店名的营业执照进行变更,对违法张贴诱导性广告、销售或免费发放带香烟广告打火机、摆放烟模等行为的商户进行教育。
4.烟草公司负责回收已发放的烟模等带广告性质的各种物品,监督商户清理下架烟模和广告性质的各种物品,加强对售烟商户的管理和引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希望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开展一次烟草广告集中整治活动,对照存在的问题,开展逐户排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过的问题不反弹。
2.各单位4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爱卫办,4月30日后市爱卫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李经纬,联系电话:0951—8575026。
邮箱:ycaiweiban@163.com
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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