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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543031W/2022-0014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2-07-06
责任部门:银川市用水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2-07-06
名 称: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八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八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问题

第二十八项:污泥处置不严格。银川市三污等污水处理厂未开展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污泥长期作为一般固废填埋或制作有机肥。负责银川三区污泥深度处置利用的宁夏嘉农环保科技公司,长期租用农民土地作为生活污泥发酵场,场地未做防渗处理、未建遮雨棚,污泥出入库账目与实际不符。

二、整改目标

第二十八项目标:督促污泥做为一般固废处置利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泥危险特性检测。在未取得检测结果之前,不得做为一般固废处置利用;对宁夏嘉农环保科技公司违法堆存的污泥,立即清运处理,恢复原状,细化台账记录,污泥出入库全面、详细、及时记录,做到账目数据真实一致。

三、整改结果

银川市第三、第七污水处理厂分别于2021年8月、10月完成污泥危险特性检测,为一般固废处理,运往宁夏嘉农环保科技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宁夏嘉农环保科技公司租用农民土地作为生活污泥发酵场,场地未做防渗处理、未建遮雨棚等问题,12月3日全部清运完毕,清运污泥42858.62吨,租用临时土地覆盖黄土恢复原状,并交回农民,并对宁东发酵分厂厂房进行拆除,在2021年12月底全部完成整改。对宁夏嘉农环保科技公司污泥处置台账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进出厂自动化监控称重网络平台,核查了污泥的出入库账目管理,对不相符问题进行整改。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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