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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543031W/2022-0086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2-09-21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3
名 称: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银川市2022年垃圾分类设施体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银川市2022年垃圾分类设施体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银川市开展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垃分办发〔2022〕15号),我局现就《银川市2022年垃圾分类设施体检专项行动方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编号为B64/T1766-2021)(详见:附件1),对辖区内公共区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设置的前端垃圾分类投放点(房)的“分类标识、分类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办

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

(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编号为B64/T1766-2021)(详见:附件1),对不符合标准的分类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对破损、缺失的分类设施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其功能正常。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办

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0日

(三)建立健全垃圾分类设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制度体系和台账,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办

完成时间:长期

(四)规范分类后四类垃圾运输工具的标志标识,严禁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其中:市住建局规范收运居民小区其他垃圾车辆的标志标识;市商务局规范收运可回收物(资源垃圾)车辆的标志标识;市市政局环卫处规范收运居民小区厨余垃圾车辆的标志标识,荣洁公司规范收运中转站其他垃圾车辆的标志标识。(详见附件3)

责任单位:市垃圾分类办

完成时间:10月15日前

(五)要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厨余垃圾收运,力争2022年底前,签约小区实现100%收运,同时确保厨余垃圾能够按照分类要求,应分尽分、全部收运。(详见附件4)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办

完成时间:长期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全面掌握“垃圾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个流程走向。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和基础信息台账,确保工作规范、持续进行。

(二)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升意识。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治理宣传,积极联系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宣传报道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锁定目标任务,尽快补齐短板。各县(市)区要按照附件内容建立问题清单台账,要在“攻难”上做文章,在“克难”上出成效,力争在10月15日前全面整改完毕,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要尽快拉出时间表、任务书,尽快解决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编号为B64/T1766-2021

    2.银川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城市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点(房)摸排表

    3.银川市垃圾分类设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制度体系和台账

4.银川市四类垃圾运输工具标志标识情况摸排表

5.银川市居民小区厨余垃圾收运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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