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MB1543031W/2023-0008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03-02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02
名 称:关于加快推进银川市 2023 年“生活垃圾分类 达标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银川市 2023 年“生活垃圾分类 达标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 2023 年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完成,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民小区”建设工作试行责任制、限时制。

一、目标任务

2023 年银川市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市辖城市片区(即: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的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行分类设施规范设置、定时定点回收、分类督导员工作模式和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48%,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全市城区共 1968 个居民小区,力争实现 50%居民小区达标,共计 984 个。

二、工作内容

(一)兴庆区居民小区总数 807 个,要实现居民小区总数 50%的达标以上建设任务,共建设 404 个垃圾分类达标以上居民小区(其中:优秀示范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81 个;良好运行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30%,共建设 241 个;达标合格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82 个)。

牵头领导:闫  斌  兴庆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责任领导:李小芹  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责 任 人:白  斌  兴庆区垃圾分类办主任

(二)金凤区居民小区总数 423 个,要实现居民小区总数 50%的达标以上建设任务,共建设 211 个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居民小区(其中:优秀示范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30%,共建设 127 个;良好运行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42 个;达标合格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42 个)。

牵头领导:马小龙  金凤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责任领导:王永志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责 任 人:刘亚平  金凤区垃圾分类办主任

(三)西夏区居民小区总数 222 个,要实现居民小区总数 50%的达标以上建设任务,共建设 111 个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居民小区(其中:优秀示范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22 个;良好运行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30%,共建设 67 个;达标合格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21 个)。

牵头领导:马宏军  西夏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责任领导:陈 刚   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责 任 人:赵宏宁  西夏区垃圾分类办主任

(四)贺兰县居民小区总数 192 个,要实现居民小区总数 50%的达标以上建设任务,共建设 95 个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居民小区(其中:优秀示范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19 个;良好运行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30%,共建设 57 个;达标合格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19 个)。

牵头领导:段建宏  贺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责任领导:陈  锋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责 任 人:李  娜  贺兰县垃圾分类

(五)永宁县居民小区总数 137 个,要实现居民小区总数 50%的达标以上建设任务,共建设 70 个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居民小区(其中:优秀示范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14 个;良好运行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30%,共建设 42 个;达标合格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14 个)。

牵头领导:李淑娟  永宁县政府副县长

责任领导:张永忠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责 任 人:薛利军  永宁县垃圾分类办

(六)灵武市居民小区总数 187 个,要实现居民小区总数 50%的达标以上建设任务,共建设 95 个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居民小区(其中:优秀示范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19 个;良好运行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30%,共建设 57 个;达标合格小区占小区总数的 10%,共建设 19 个)。

牵头领导:葛  翔  灵武市委常委、副市长

责任领导:赵  鹏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责 任 人:贺小军  灵武市垃圾分类办主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垃圾分类达标居民小区”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真抓实干、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质量,引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

(二)加强沟通交流,密切联系配合。各县(市)区要结合“附件 1:银川市居民小区产生源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评价标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达标居民小区”建设进度,按照“全民参与、全面推进、全力攻坚”的措施,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建立健全完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处置信息台账。

(三)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升意识。各县(市)区要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分类、共享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垃圾分类激励引导制度,积极联系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宣传报道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同时,要对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反面典型和事例,及时进行公开曝光。

(四)锁定目标任务,查找补齐短板。各县(市)区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细化分工,建立清单,明确任务。对 2023年示范点创建任务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拉出作战图,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难题为重点,采取现场办公、重点督导、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尽快解决“垃圾分类达标居民小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参照“附件 2:银川市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居民小区建设进度表”加快推进建设。

(五)加强督查考核,全面推进落实。各县(市)区要加强督查考核,以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见成效。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市垃圾分类办将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力度,每月对各县(市)区“垃圾分类达标居民小区”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郑安 8575034)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