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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50/2020-0001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2020-04-23
责任部门:移交安置和创业就业科 发布日期:2020-04-23
名 称: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评定工作的公告

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评定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建立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目录,提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质量,全区开始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评定工作。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评定原则,真正把优质的培训资源纳入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目录管理。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实行独立核算,在办学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上年度年检合格。

(二)具有与退役军人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实训场地和实训设施、设备、专业图书资料等。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基地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符合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就业创业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的培训项目,能够结合区域产业特点,不断开发市场潜力大、薪资待遇好、受退役军人欢迎的专业。

(四)具有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六)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挂钩,参训人员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获取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二、申报程序

自愿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向所在县级以上(含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3.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以前未承担过培训任务,但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本机构下一年的培训计划书,且培训计划书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与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

三、联系电话

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8504205

金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6603117

西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8677657

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621863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598102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021409



                                  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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