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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87715J/2023-0003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3-04-28
责任部门: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4-28
名 称: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宁东社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种植牙服务,依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暨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与规范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

银川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不超过3800元,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不超过3420元。按照《专项治理通知》中对“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的要求,调控目标包含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麻醉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医学3D建模(口腔)、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和药品费,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及种植体系统、牙冠(义齿)医用耗材费用。

二、新增15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

新增的“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连续冠桥修复)”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详见附件1),各医疗机构根据具备开展相应诊疗项目的资质,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等执行。

三、规范现行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停用“种植治疗设计”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2)。现有其他口腔类2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子项目、分解项、加收项)的项目内涵(详见附件3),若已包含在15项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里的,在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时不得与15项新增项目同时计费。

四、加强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合理定价

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牙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民营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鼓励开展种植牙医疗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自愿承诺参与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接受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该期间为附件1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试行期结束前6个月,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将附件1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情况及意见建议,报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六、其他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期间如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1.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表

  2.停用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修订部分项目说明表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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