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55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医疗保障法治建设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落实《银川市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动态更新制度,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条,“银川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380件。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医疗保障部门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程序,切实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合法性、有效性、规范性。2023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及时响应申请人诉求,得到群众满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银川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栏目和新媒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实行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明确公文公开属性,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420件。2023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优化“银川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功能、栏目设置,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拓展医疗保障信息宣传新媒体,提升服务群众新能力。二是积极开展医疗保障“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通过介绍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新业态参保政策、异地就医、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参与医保政策等医疗保障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亮点。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关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川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将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切实压实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工作工作责任。二是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针对“开放日”、各类信访平台反馈意见,逐项核实,积极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仍需要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发布要素内容不全面;三是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下一步,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理论学习,组织局机关、市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能力,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栏目、“银川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内容更新频次,全面及时发布医疗保障信息;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和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填报《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批准后统一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聚焦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集采、医疗服务价格“三项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政策信息,公布医保监管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待遇保障、管理服务、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等重要政策信息。二是加强医疗保障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按规定时限,做好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丰富公开内容,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以及本单位重点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工作动态;公开医保领域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执行情况。三是抓好医疗保障法治信息公开。发布和展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工作动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动法治公开,及时发布医保待遇政策、行政执法、基金监管等领域法治建设举措,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法制审核、普法及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四是持续优化医疗保障政策服务。1.动态更新银川市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高质量发布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着力解决医保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问题。2.全面开展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提出清理建议”原则,及时清理医保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梳理医疗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生育保险有关政策),报市司法局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决定。3.认真制作医疗保障政策解读材料。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银川市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一图读懂解读模板,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4.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快享机制。运用银川市“政企通”服务平台,梳理上传医保惠企政策,实现政策发布、多元解读、查询推送、精准匹配、申报兑现、实时反馈、跟踪评价等“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目了然、一键申报、一站兑现的医疗保障政策服务。五是提升医疗保障互动参与水平。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公开制度。按照“应入尽入”原则,根据银川市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2.积极回应医疗保障参保群众关切。统筹医疗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办理时限,及时受理2812件,100%规范办结。市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栏目全年主动公开40件,“银川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380余件。3.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使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解答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4.常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能力作风建设年中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好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政府开放日”和“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全年共开展政府开放日1次,为民办实事开放日9次,收集意见建议11件,全部办结。六是夯实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基础。1.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栏目和“银川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内容管理。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医疗保障网络工作群管理11个,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政策措施信息;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3.持续提升局机关及市医保中心、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帮助解决困难,提升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医疗保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医保局栏目及“银川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持续改进提升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要做好交接,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5.积极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和各主流媒体推介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6.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二)本机关2023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s://www.yinchua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8745;传真:0951—6888594〔请注明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