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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0/2018-7463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6-29
责任部门:银川综保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6-29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综合保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综合保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487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02)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银川综保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银川综合保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总体要求

2018年银川综合保税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区、市党委、政府和银川综保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银川综保区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会议和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管委会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银川综保区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3.推行管委会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不得少于1次。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二)加强行政管理公开

加强“三个清单”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管委会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纪工委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加强执行和结果公开。

1.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监督方式、取得成效等信息。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2.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3.深化审计结果公开,加大银川综保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按时公开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财务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围绕重点领域,着力加大主动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银川综保区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分类集中展示银川综保区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财务处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将银川综保区或银川综保区投资主管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综保区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规划国土建设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2.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1)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2)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3)招标投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5)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6)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7)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其中,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公开。规划国土建设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信息。(2)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3)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规划国土建设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党政办负责落实)

(五)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照自治区、银川市2016年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继续抓好空间规划、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放管服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减税降费和降低要素成本、就业创业、国资国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防控金融风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公布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四、围绕稳定,持续加强政策解读

(一)突出解读重点。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围绕2018年市政府和管委会重点工作,聚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战役”、实施“五大工程”、开展“六项计划”、推进“四项行动”等涉及的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二)完善解读机制。

健全完善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处(室)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座谈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五、围绕社会关切,高度重视舆情回应

(一)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部署要求,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54号),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二)强化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银川市直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处(室)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党政办、纪工委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提升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效果。

     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加强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市长信箱网上投诉、政务微博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建立健全政务开放日常态化机制,聚焦重要民生事项,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党政办牵头落,各处(室)配合落实

六、围绕政务服务实效,大力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银川综保区网站内容保障、值班读网和内部检查监管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2.积极推进网站集约化水平,将银川综保区网站统一纳入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开办、整合、迁移、关停等流程,规范银川综保区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和页面设计,全面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二)管好用好政务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银川综保区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2.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综保区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推动政务热线电话集约管理。

依托银川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银川综保区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实现 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按责转办、协调联动、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受理反馈。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四)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作用。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2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综保区信息查阅点(室)建设,建立完善信息移送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为群众和企业现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党政办负责落实) 

七、围绕健全制度规范,努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银川综保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把政治强、政策熟、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政务公开、网站、政务两微一端运维等专兼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党政办负责落实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调整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党政办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1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引发不当炒作、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2.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与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依申请公开和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做好审查工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性文件,一般应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党政办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各处(室)要结合实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按照分工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及时做好工作安排,抓好贯彻落实。管委会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履职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逐级纳入全年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突出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制度规范建设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党政办要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公开和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和“处(室)推进、系统保障、集中展示”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并按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处(室)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落实。党政办将适时开展督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工作。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86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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