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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8/2019-0003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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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9-08-08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8-08 |
名 称: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
为落实好《住房建设部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抓好中心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存疑问题的整改及风险防控工作,现调整中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调整领导小组
“中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 辉
副组长:曹红 李勇卫 蒋辉
成 员:王国栋 王进龙 高淑兰 吴卫东 刘希平 尹丽
王斌 史元娜 王少萍 曹晓刚 曹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
二、工作标准及责任部门
1.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照表及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详见附表)。
2.住房公积金风险隐患排查对照表及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各处室、分中心要对照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照表(20项)及住房公积金风险隐患排查对照表(39项),逐条进行梳理,坚持边查边改,按月进行分析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次月3日前报监察审计处。
2.各处室、分中心结合“双查”工具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防控措施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做好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3.各处室、分中心要对“双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对存疑问题实行销号管理,限期进行整改。
4.年底“中心”将对照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