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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8/2019-0003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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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9-10 |
名 称: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周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
各处室、分中心:
《周工作例会制度》已经“中心”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工作协调,增强沟通交流,建立“中心”各部门及中层干部联络联系机制,经“中心”研究,特制定周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一上午9:00召开,如遇特殊情况更改会议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为“中心”四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则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分中心、服务大厅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研究、部署、检查、协调、通报工作情况,主要议程:
(一)各部门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重点工作安排计划;
(二)提出需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要求;
(三)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五、会议流程
(一)周工作例会由中心主要领导或受中心主要领导委托的其他中心领导召集,由办公室负责做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加强落实执行内部督查。
(二)各部门负责人简要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本周重点工作计划,对需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作出具体说明。发言顺序:永宁分中心、贺兰分中心、灵武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宁煤分中心、宁东分中心、住房信贷处、归集管理处、基金核算处、信息管理处、服务大厅、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监察处(党总支)、办公室。
(三)中心各领导对当周工作的整体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同时对下周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
六、会议要求
(一)会议采取口头交流发言形式,提倡说短话、开短会,发言要精炼,突出重点,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二)参会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将工作情况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代为介绍工作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