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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8/2017-00746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 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

根据银财发《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及宁煤分中心、铁路分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示如下:(注以下数据包括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煤分中心、铁路分中心)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职能。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于2003年3月,主要职能是负责银川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保值和归还。

2.机构情况

2016年末中心内设办公室、住房信贷处、归集管理处、基金核算处、监察审计处、信息管理处、项目贷款处、7个处室;下设灵武、永宁、贺兰、宁煤、铁路、宁东6个分中心;阅海万家、西夏区、铁路分中心中卫、宁煤分中心石嘴山4个办事处。银川中心与各分中心、办事处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市编办共核定我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5名,实际在编人员为40名(中心37人,宁煤分中心4人,铁路分中心4人)。现有退休人员5人,长期聘任人员61人,长期临时工2人,中心实有人员108人。

二、预算批复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69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5.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9万元,其他支出1231.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额较2016年的1566.55万元,减少110.21万元,减幅7.03%。

支出总额1456.34万元,较2016年支出总额1566.55万元减少110.21万元,减幅7.03%。

1、基本支出696.24万元。其中:在编人员工资391.79万元;在编人员养老保险105.1万元;在编人员职业年金42.04万元;在编人员医保21.02万元;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16.53万元;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35.69万元;公用经费48.38万元。基本支出较2016年增加175.98万元,增长33.83%,主要是在编人员工资调资晋级增加基本支出,同时按照社保相关文件精神,为在编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社保医保缴费比例调整使单位负担的缴费额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760.1万元,较上年的844万元减少177.9万元,减幅18.96%。其中:

 (1) 补充业务经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长聘人员、临时工工资、五险一金等费用。较上年减少100万元,减幅28.57%。

(2)公积金管理工作经费17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及宁煤、铁路分中心宣传、开展公积金业务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开展公积金扩面、催缴等存贷业务以及用于其他业务支出(含印制各类表格、宣传页等支出),较2016年减少15万元,减幅8.1%。

(3) 线路租金:1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部项目贷款监管、住建厅监管网、人行征信、产权查询、西夏区办事处、公积金网站、公积金语音客服专线等网络租用费用,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

(4) 公积金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及耗材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积金业务日常耗材、打印纸、硒鼓、色带、墨盒等支出。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

(5) 办事处房租4万元 用于支付西夏办事处房租。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

(6) 电子档案50万元,用于建立公积金电子档案,提高公积金档案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此项支出为2017年度新增项目,2016年没有。

(7) 公积金信息系统维护经费60万元,用于对公积金系统硬件进行维护。此项支出较2016年减少30万元,减幅33.33%;

 (8) 安全加固项目经费50万元,用于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增加网络安全保护设备。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

 (9) 公积金综合业务平台接口开发和业务系统改造35万元,按照建金[2016]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进行公积金系统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此项支出为2017年度新增项目,2016年没有。

(10)驻外办事处费用20万元,根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18次)会议纪要精神,宁煤分中心驻石嘴山办事处、铁路分中心驻中卫办事处分别安排业务经费20万元,用于支付办事处房屋租赁、暖气费、线路租金和各项业务费。此项支出较2016年减少20万元,减幅50%。

   (11) 铁路分中心协管员劳务费24万元。根据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6次)会议纪要,为铁路沿线企业协管员发放补贴。每月2万,全年24万元,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

    (12) 双贯标经费50万元。按照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接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现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接入,此项支出为2017年度新增项目,2016年没有。

    (13) 政协委员专项经费2.1万元

另外2016年预算中安排改善灵武分中心办事大厅项目经费150万元,用于灵武分中心办事大厅资产置换、办事大厅及办公用房装修等款,2017年没有此项支出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与2016年支出预算保持一致。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公务车运行费用3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用及为完成归集、贷款目标任务发生的车辆汽油、通行、维修等费用。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

(2) 公务招待费用2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管理中心前来我市业务交流学习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中央、区、市有关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支出。支出水平与2016年保持一致。

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未实有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5人,预计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总额48.38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6万元,取暖费3.26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3.15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宣传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34万元。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总额49.1万元,17年较16年减少0.72万元,减幅1.46%。主要是本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支出行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中公积金系统维护项目支出60万元,安全加固项目支出50万元,公积金综合业务平台接口开发和业务系统改造项目支出35万元,双贯标项目支出50万元,电子档案项目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中设及货物、工程、服务类支出的,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银财发【201733号《关于规范银川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在市财政局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等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三、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3、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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