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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8/2016-04939 发布日期:2016-11-15
发布机构: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 称: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要件的热点问题

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要件的热点问题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要件

1、购买新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正、副本,首付款发票;

2、购买二手住房的须出具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票据、房屋权属档案证明单;

3、其他要件: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

②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属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温馨提示:户口本、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三者信息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到相关部门做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变更。

③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④借款人单位在《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书》上填写借款人固定收入情况并加盖公章(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⑤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近两年明细账、信用情况证明及异地购房贷款职工公积金提取协议(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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