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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640100454038070F/2023-00058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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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责任部门: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名 称: | 关于二孩、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 |
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多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2021年6月26日(含)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
1.在银川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多孩家庭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贷款额度前提下(贷款申请时执行标准的基础上),额外分别增加10万元和20万元。
2.二孩、多孩家庭通过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相关信息可以佐证的,无需提供书面证明。
3.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4.自2023年5月16日起实施。5月16日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原政策执行;5月16日及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优惠政策执行。
5.生育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于“管理中心”全部贷款类型(不含“组合贷”中商业银行贷款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