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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000/2017-0255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03-09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17-03-09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银川市法学研究工作,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战略部署,服务银川市“两宜两化”城市和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宁夏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着力推进“四个银川”、法治银川建设,为“两宜两化”城市和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三个团体、一个桥梁纽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适应新形势,在资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等方面强化引领作用。 

  2、坚持“立足银川、研究银川、服务银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银川实际,开展法学研究,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大局的实效。 

  3、坚持协同与创新,推动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合与协作,突出问题导向,服务基层实践,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使研究工作更具有银川特色,更接地气。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组织人员围绕党委政府关切、政法机关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学理论研讨,形成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 

   (二)紧贴实际需求,推出法学理论成果。结合银川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实际,每年制定《银川市法学会研究指南》,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开展优秀论文评选表彰活动,形成一批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推动优秀研究成果应用和转化。 

   (三)突出研究重点,开展专题座谈研讨。有针对性地研讨反恐怖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原因和对策,探讨预防打击新型犯罪和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长效机制,破解执法司法实践难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开展法律实践,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大力推广“社区法律诊所”、“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等经验做法,打造我市法学会工作品牌;发挥好党委、政府“智囊团”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律师以第三方身份主动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参与“全面推进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信访代理和法律咨询服务。 

  (五)推进“七·五”普法,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组织市、县(市)区举办“双百报告会”等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法治银川建设,提升基层干部依法治理能力;认真编辑《法治银川》刊物,宣传区、市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办刊质量;积极参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活动,增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实效。 

   (六)加强自身建设,拓展对外法学交流。每年举办以市县法学会干部为重点的培训班,认真准备培训教材,解决“法学会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法学会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组织人员赴港澳等地开展对外法律交流,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促进经贸往来。 

  四、研究方向 

  (一)围绕促进首府“经济繁荣”,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动能转换,推动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相关法治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开放内涵式发展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对“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作用发挥等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对发展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四新经济”引领银川弯道超车法律问题的研究。 

   (二)围绕推进首府“环境优美”,促进城乡统筹,加强生态修复,推进美丽银川再上新台阶相关法治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等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三)围绕维护首府“民族团结”,加强民主法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银川建设再上新台阶相关法治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信访法治化问题研究,加强对平安建设、依法治市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四)围绕实现首府“人民富裕”,提高两个收入,发展社会事业,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相关法治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民生改善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两宜两化”城市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法学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思想引领,推进法学会改革。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担负起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研究中得到坚决贯彻执行。 

  (二)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各级法学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法学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明确管理体制,人员配备,解决经费和办公场所,保障法学会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快推进法学会党组建设,建立具有银川特色的专业研究会,进一步推进法学研究工作。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法学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以及教学科研等单位的联系机制,开展联合研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法学人才库”,培养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青年法学学术骨干,从严从实抓好法学会队伍建设;要立足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推出创新理论,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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