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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000/2019-0001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02-22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2-22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银川市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银川市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市委2019年第4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222


                      银川市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

进银川市质量全面提升,提高质量发展水平,依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17号)精神,结合市实际,现就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高我市发展质量和效益,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质量工作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按照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积极调整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式,以创新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走出一条质量更优、效益更好、结构更合理的质量强市之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发展目标2020年,全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第一的意识深入到各个领域,质量供给体系更加强劲,质量促进机制更加有力,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更加全面,质量强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1产品质量方面: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用农产品和鲜活农产品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70%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8%以上,商标注册量每年递增10%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力争增加2件以上,省级政府质量奖力争达到4个以上,银川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力争达到5家以上。

2服务质量方面:服务业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服务投诉处理和办结率达到100%。地方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推动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商贸、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程咨询、认证认可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旅游娱乐、社区服务、市政公用、房地产和物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推进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3工程质量方面:加快推进绿色施工,竣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符合质量和安全指标要求,大中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工程达到100%,高速公路、大型水运标准化施工覆盖率达到100%,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100%

4质量基础体系方面: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地产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家、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立项标准制定2项以上,64家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正常运行开展检验业务,到2020年条件成熟快检室数量逐年递增。公共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区域质量竞争力显著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有力。

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一)扎实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制造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步伐,大力推进智能铸造智能仪表等产业项目,健全完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大技术装备及先进装备管理新机制,对重点技改项目予以扶持,支持现代轻纺开发高端产品,依托国家智慧型纺织基地,加快构建从纺纱、面料、服装到终端市场全产业链,推动科技时尚绿色纺织集群发展。加快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电力、有色、机械、建材等传统行业,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瞄准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银川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严格限制高耗能项目,加快推动高耗能产业企业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培育关键电子材料、光伏、晶体材料、生物基材料、石墨烯等高成长性前沿新材料。提升油品供给质量标准,推动原材料提质升级。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推进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对现有煤矿进行煤炭洗选设施改造,原煤洗选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实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等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提升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健全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在特色农产品领域,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质量上乘、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的特色、绿色农产品,把灵武长枣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品牌做大做响。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宁夏好粮油行动计划,到2020年,粮油优质品率提高30%,示范县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提高20%以上。在优质特色农产品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化项目,对列入自治区重点攻关和培育计划的按自治区标准给予相应专项补贴,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高补贴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扎实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健康银川建设为契机,抓好日常监管,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质量,让老百姓吃的放心。扎实开展食品、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各监管部门、商超、市场、学校等单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的食品安全筛查作用,加大食品检验量,食品检验量不低于4/千人。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突出抓好高风险食品和重点领域、重点食品、重点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食品生产源头追溯制度,大力提升食品安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对接国际标准,支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等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开展药品质量风险监测及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报告监测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

(四)扎实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双百”“双零活动,即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对生产企业、服务行业进行精准质量帮扶,显著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调查,建立健全消费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定期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质量问题。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不断提升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依托自治区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构建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优化电子商务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五)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功能和环境的综合质量安全。以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持续推进住宅分户验收,提高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创建,争创国家鲁班奖。加大建筑工程隐患排查,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建立施工关键节点控制制度,加大对综合管廊、市政工程质量管控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全面推行城乡建设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创建活动,覆盖率达到100%;自治区重点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项目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六)扎实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水平,着力向专业化、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建设一批智慧商圈和特色街区,发展线上、线下相合的新零售。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联运发展,提高运输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完善物流冷链标准化体系,加快智慧物流、标准化配送和追溯体系建设,打造西北地区物流枢纽。推进电子商务运营创新,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提高景区景点农家乐、饭店、旅行社服务设施质量,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十百千万工程,布局银川故事”“新丝路驿站推介银川,打响丝路明珠 魅力银川城市品牌,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就诊环境,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积极推进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努力培育规范一批具有银川特色的商业服务企业。完善健康和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机制,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推动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完善餐饮住宿行业服务标准,推进餐饮住宿服务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积极就重点项目向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对口主管单位进行沟通与汇报,用好服务业引导资金,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七)扎实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智慧银川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管理局服务建设步伐,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第二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作具有银川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深入开展基层文化服务效能提升活动,提高基层文化设施利用率,不断改进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打造银川品牌体系

(一)发掘优势品牌,抓好品牌培育。重点围绕银川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品牌培育创建活动,以行业骨干企业为龙头,以拳头产品、优势产品、成长型产品为基础,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品牌及企业。加强对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驰名商标、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区域品牌评价等质量品牌的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鼓励企业和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自治区政府质量奖和银川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鼓励企业通过加盟、连锁、托管等方式,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搭建交流平台,强化品牌推广。充分利用各类经贸合作交流平台,引导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参加品牌展览和推介活动,加大对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知名度。积极组织推荐辖区企业、园区参与全国区域品牌价值和品牌价值发布活动,提升知名品牌影响力。大力宣传本地自主知名品牌,要用讲故事等形式,提高自主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积极争取举办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全方位展示宁夏品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品牌保护,维护知识产权。将中国质量奖、自治区政府质量奖、银川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地理标志获奖企业,列入重点支持和保护对象,强化企业品牌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能力。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完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或依托上级的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系统完善辖区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溯源。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名牌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四、完善质量硬件支撑,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升级。构建新型标准体系,优化标准供给提升质量水平。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协调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提高政府标准供给质量。激发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实施标准化+”行动,统筹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将标准化+”融入进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实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消费升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标准化研究,推动我市灵武长枣、羊绒、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标准走出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构建计量支撑体系。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强制检定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支撑作用,完善计量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利用上级业务部门建设的计量测试平台,提升重点领域的计量测试能力,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帮助企业建立计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计量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法制计量、科学计量、应用计量,提升计量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促进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节能环保、低碳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认证认可手段促进区域质量提升。加强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单一产品认证体系专项整治。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开展特色认证和分级认证。推动绿色有机、装备制造、物联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和健康、教育、体育、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提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引导和支持有能力的大中型产品生产企业、工程建设等行业企业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在现有64家的基础上逐年递增,帮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强对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做好国外重点技术性贸易措施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工作,制定措施、对症下药,指导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外重点技术性贸易措施,规避各种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作用,引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完善质量软件保障,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一)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发挥行业标杆作用。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监督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抓好行业质量安全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品牌企业作用,推广质量奖标杆企业经验,引导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构建以顾客满意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强化全民质量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全民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质量多元化治理。发挥银川的首府表率作用,协调鼓励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探索成立质量提升研究机构,开展质量提升项目研究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畅通质量诉求渠道,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大力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厚植工匠精神,率先推动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强化信用信息收集,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质量信用信息采集力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全面公开共享。加强质量红黑名单制度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泛实施联合奖惩措施,建设信用银川。培育和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对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严格监管。发展和规范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资质认定、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使执法监督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建立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质量工作法治化。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好两法衔接,完善执法平台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健全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破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加强进口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建全质量激励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县(市)区质量奖励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导入国际、国内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培育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自治区政府质量奖、银川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等各级各类质量奖励,加大对质量工作先进企业或个人的表彰奖励力度,并对获奖企业在融资、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建立内部质量表彰和奖励制度。鼓励企业一线质量工作者争创全国工人先锋号、银川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等荣誉。大力弘扬和倡导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着力营造重工匠、赞工匠、敬工匠的社会文化氛围。开展以工匠精神为依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职工精益求精的意识。

责任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融资扶持力度。加强银川市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保障,着力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等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协调性和针对性。加大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品牌、认证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经费支持,保障对质量创新、质量基础的有效投入。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配合自治区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和标准创新为核心的质量诚信融资制度,在融资、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对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较高的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技术改造、科技立项和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将企业诚信记录、严格执行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情况依法纳入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全过程,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逐步形成保障质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购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础人才培育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大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专业技术、科技研发、创意设计、职业经理人等高层次质量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高等学校开设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高校深化产教融合,强化与企业、行业合作,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着力提高质量人才培养的实践应用能力。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试点示范建设,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积极向中小学生宣传质量知识。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六、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多元质量工作格局。发挥银川市人民政府质量与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强化对质量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工作职能每年专题研究质量提升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举办专题班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质量意识,提高质量工作领导水平,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和指标落到实处。

(二)强化质量督察考核。建立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委、政府,市直各部门质量提升工作的检查督导。各督查部门要把质量督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督察检查情况。对质量提升工作开展不力、质量提升效果不明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考核排名靠后的地方政府进行专项督察,视督察情况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强化质量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微博、公众号等各类媒体,“3·15”“质量月”“中国品牌日”“世界标准日等综合性质量宣传活动,大力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法规、弘扬质量文化,形成良好氛围。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质量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和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或年度计划,研究出台推动质量强市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组织各行业、各企业 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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