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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000/2019-0002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04-19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4-19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图读懂《银川市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一图读懂《关于坚持农业优先发展 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做好“三农”工作,对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农业农村发展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三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安排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振奋精神、实干兴银,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主要预期目标。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5%,生态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都市型现代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9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保持在60%以上。农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50%的镇、村创建达标县级以上文明镇、文明村。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优先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

3.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精准扶贫脱贫与富民小康同步推进,不折不扣完成1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和851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任务。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发展枸杞、花卉、酿酒葡萄、食用菌、红树莓、肉牛、肉兔等特色产业,有效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能力。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切实汇聚水利、教育、卫健、医保、住建等行业扶贫合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等扶贫资源,着力解决好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为脱贫攻坚增添新的动力活力。加强脱贫监测监控,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做实、做细精准识别、动态调整、精准退出等工作,防止盲目拔高标准或擅自降低标准,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被脱贫”等现象。

4.扎实推进闽宁镇建设发展。巩固扩大闽宁协作成果,推进闽宁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协议项目落地见效,吸引闽商在银投资发展,合力打造“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镇、宁夏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示范镇、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示范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镇”。坚持“一村一品”与规模化发展并重,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统筹使用各类资金,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有特色、效益好、能增收的产业,提升造血功能,加快闽宁镇从脱贫向富民内涵式发展。全力推进万亩酿酒葡萄基地、农业设施园区、玫瑰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肉牛“出户入园”步伐。大力发展劳务产业,打响“闽宁技工”等劳务品牌。挖掘新时代“红色”基因,立好“红色”招牌,推动“红色旅游”、葡萄酒等产业发展,抓紧盘活新镇区,推进红酒一条街、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培训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上下水、天然气“三管入地”及卫生厕所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打造新时代红色文化典范、东西部扶贫协作样板。

5.强力推进集中连片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兴庆区月牙湖乡肉牛养殖园区建设项目,集中打造规模化、品牌化生态养殖基地。加快苏银合作2000亩扶贫日光温室项目建设进度、做优做大花卉产业。加快推进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村、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泾灵北村、白土岗乡泾兴村、贺兰县洪广镇欣荣村、广荣村等贫困人口较为集中地区的发展,按“一村一策”发展思路,着力补齐当地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短板,加快推动产业全面升级、社会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6.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对已脱贫的村户,要保持好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摘帽不摘帮扶责任,脱贫不脱政策。针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收入群体,研究制定中长期政策、技术、技能等支持办法。注重脱贫攻坚由“打赢”向“打好”转变,对退出后的建档立卡户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改善。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并举,确保取得实效。

三、优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新乡村

7.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力争2020年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深入开展“厕所革命”,落实好自治区逐乡、逐村编制改厕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任务。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根据各村类型,科学选择集中式、分散式、生物处理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8.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借助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一体化。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向城郊和有条件的乡村延伸。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与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推进自然村“村村通”道路和村庄巷道硬化。实施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提速降费,到2020年,光纤通达率达到100%。落实好自治区下达的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和特色小城镇建设任务。落实好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任务。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危房改造。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监管长效机制,将管护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9.注重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加快实施银川西北部区域防洪排涝及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贺兰山生态屏障保护修复工程、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项目,河湖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3%以上。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水资源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地区用水规模。开展村庄水体清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放大“银川国际湿地城市”品牌效应,继续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行动,抓好罗家湖等湖泊湿地恢复整治工程,力争将银川湿地博物馆升级为宁夏湿地博物馆,湿地保护率达到85%以上。落实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要求,抓好城乡造林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造林13万亩。各县(市)区每年建设3-5个乡村公园。

10.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落实好自治区提出的“实施银川市高速路环内不施化肥农药行动”,提倡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和精准施药,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40%。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处理、农膜回收行动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控制主要入黄排水沟总磷、总氮排放。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

11.突出规划引领作用。通盘考虑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村庄普查,在遵循乡村传统格局的前提下,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引导农村居民向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集中,推动新型农村社区、美丽新村和美丽村落建设,切实解决空心村等突出问题。

四、优先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2.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布局,着力构筑农业三大功能区,兴庆、金凤、西夏突出高效生态农业体验区建设,灵武、永宁、贺兰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做优做强“1+2+4”优势特色产业。粮食产量稳定在70万吨以上,确保粮食安全,推进有机水稻生产提质扩面。延伸草畜产业链条,培育优质乳制品和高端牛羊肉生产加工基地,促进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研究完善“做大酒企、做精酒庄、做强产区”发展规划,用好“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原产地标识,推进产区品牌和葡萄酒品质双升级,建设高标准酿酒葡萄种植基地8000亩,办好“2019‘一带一路’(宁夏·银川)国际葡萄酒大赛”,打造世界级优质葡萄酒产区。加快蔬菜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新增有机蔬菜1万亩。做精适水产业,推广低碳高效循环、清洁水养鱼,建设西北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做优花卉品牌,鼓励企业研发培育和引进新品种。推进全域旅游,促进东线与黄河文化、大漠风情旅游资源、西线与葡萄酒产业资源深度融合,发挥永宁、贺兰等近郊既有的生态、文化、交通、民宿资源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求的休闲旅游、农耕文化体验、民宿餐饮、康养服务等产业,让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办好第二届“农民丰收节”。

13.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稳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严守耕地红线。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增加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等有效供给。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试点工作,健全监管检测追溯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施“农业节水领跑”行动,推进高效节水灌溉,2020年全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

14.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联合社创建,完善订单带动、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分享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叫响“银川有机大米”“供外瓜菜”“灵武长枣”“塞上花卉”等“银字号”“老字号”特色品牌。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一批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为农业提供全链条、专业化服务。推进绿色货运配送试点城市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抓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抓好灵武市、贺兰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15.加快农业关键领域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支宁”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开展农业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构建农业大数据、互(物)联网服务平台,推动生态环保、健康产业等领域创新成果集成应用。加快中国(银川)葡萄酒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进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国家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培育自治区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农业薄弱环节适用新型机械和农机农艺融合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农业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

五、狠抓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6.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做实“55124”村级治理模式,严格执行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决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三个不予”规定。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乡村社区治理体系,根据农村居民居住环境、人口数量、外来人口规模等情况,以“城边城中村、乡镇驻地村、村民集中进楼居住村、生态移民集中安置村”等四种类型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信访维稳工作资源有效整合与共享,加强农村警务专干、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农村雪亮工程,在乡村交通要道、移民地区广场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

17.培育淳朴文明乡风。落实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585”创建行动计划。开展“人文城乡、美好生活”移风易俗主题年活动,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道德评议和群众性乡村文明创建活动,灵武、永宁加快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建强管好用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依托乡村退休干部、道德模范、致富带头人等,培育一批具有时代精神的新乡贤。开展树家风、传家训、立家规活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村训等的约束教导作用,教化于常,遏制薄养厚葬、高价彩礼、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文化服务机制,建立“千名乡土文化人才库”,广泛开展“四送六进”等文化惠民活动。

18.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化“首都带首府”“首府带县乡”公共服务惠民模式,着力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加大京银“1+X+n”教育共同体合作,推进“互联网+教育”试验区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幼儿园。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村标准化卫生室与大数据共享平台接轨,创建城乡医疗联合体,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多级综合远程诊疗体系等重点项目,支持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畅通异地就医结算通道,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农村幸福大院、农村互助养老院等建设,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发展农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19.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衔接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开展承包地确权颁证“回头看”,保障农民土地承包、使用权益。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和有偿调剂制度,开展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等方式,优先用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租赁农地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决清理整治“大棚房”。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20.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和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工作,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大幅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做好集体产权抵押贷款,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

21.抓好农村其他领域改革。落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覆盖品种,鼓励县(市)区自主开展渔业、设施农业、农机使用等保险。加强普惠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水流产权确权工作,完善水权交易制度。深化垦地融合发展,统筹做好农垦移交社会职能衔接工作。加快解决自主迁徙居民中的贫困问题。继续抓好供销社、国有林场等改革。

七、大力培育乡村人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22.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通过“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学历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订单、定岗式培训,实现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创业就业培训全覆盖,参训人员每人至少熟练掌握1-2项实用技术技能。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建设一支支撑农业现代化的职业农民队伍。

23.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和县域人才工作管理服务范围予以支持。努力在粮食、草畜、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领域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才,在名特优新产品生产领域培育一批专业技能型人才,在休闲观光等新产业新业态领域培育一批管理经营型人才,在文化传承领域培育一批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建立完善城乡、县域之间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推动人才要素良性流动。

24.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以乡为单位摸清本地外出创业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学生、党政退休干部、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情况,对有一技之长、一定基础的人员,通过政策吸引、资金扶持、工作调动等途径鼓励回乡参与乡村振兴事业。发挥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工商界人士和各类协会人才聚集优势,推进“巾帼行动”“青春建功”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县(市)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引进规划、文创、设计、金融、旅游、品牌营销等高端人才,让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显身手、体现价值。

八、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5.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制建设,大力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深入实施“五强五过硬”行动和青苗工程”。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个整顿,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对村“两委”换届进行“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选优配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轮训计划,落实好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加大在农村合作社、专业协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

26.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乡镇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县、乡政务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个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强化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构建乡村网格化便民服务网络。发挥好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各类政权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功能,促进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制定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办理实施。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27.持续用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举措,积极做好自治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用好银川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整合村集体积累资金,通过项目开发、租赁、入股参股、村企互动、村村合作等方式,实现共同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发展生产加工、乡村旅游、物业经济、集贸市场等产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工程,支持贫困村整合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通过发展资源型、服务型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力争全市5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30%的村达到20万元以上,20%的村达到30万元以上,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能力。

28.充分激发农民主体意识。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教育引导农民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摒弃“等靠要”思想,让农民依靠自己诚实劳动脱贫致富奔小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九、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9.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落实好自治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相关要求,党政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一线总指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决策参谋、推动落实、督导考核等职能,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形成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合力。

30.全面落实农业农村“四个优先”要求。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把抓好“四个优先”的落实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建立健全“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选配到合适岗位。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各种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叠加效应,采取贷款担保、贷款贴息、产业基金、农业保险、以奖代补、直补等相结合方式,集中发力,撬动更多资金投入“三农”。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31.全面加强“三农”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作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不会做农村工作、不了解农村实情、对农民的感情不深、缺乏领导农村工作本领等突出问题,建设懂农业有担当、爱农村守初心、爱农民付真情的“三农”工作队伍。改进和规范督查考核检查,下决心整治痕迹管理问题,为干部减压、为基层减负。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确保我市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时不我待的干劲、只争朝夕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力开创我市“三农”工作新局面。


                         银川市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对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充分发挥“三农”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

1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施兴庆区月牙湖乡肉牛养殖园区建设项目,集中打造规模化、品牌化生态养殖基地。加快苏银合作2000亩扶贫日光温室项目建设进度、做优做大花卉产业。加快推进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村、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泾灵北村、白土岗乡泾兴村、贺兰县洪广镇欣荣村、广荣村等贫困人口较为集中地区的发展,按“一村一策”发展思路,着力补齐当地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短板,加快推动产业全面升级、社会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启动实施国际农发基金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做好符合条件的自主迁徙居民脱贫工作,确保2019年1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和851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加强脱贫监测监控,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被脱贫”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深化闽宁协作。巩固扩大闽宁协作成果,推进闽宁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协议项目落地见效。实施第三方项目扶贫机制,合力打造“四个示范点”。全力推进万亩酿酒葡萄基地、农业设施园区、玫瑰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肉牛“出户入园”步伐。大力发展劳务产业,打响“闽宁技工”等劳务品牌。推动“红色旅游”、葡萄酒等产业发展,抓紧盘活新镇区,推进红酒一条街、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培训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新时代红色文化典范、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扶贫办、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切实汇聚水利、教育、卫健、医保、住建等行业扶贫合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等扶贫资源,着力解决好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为脱贫攻坚增添新的动力活力。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加大金融扶贫信贷力度。建立完善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奖励机制和政策措施。培育一批技术型移民和创业示范户。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健委、住建局、人社局、医保局、水务局、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针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收入群体,研究制定中长期政策、技术、技能等支持办法。注重脱贫攻坚由“打赢”向“打好”转变,对退出后的建档立卡户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改善。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并举,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5、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力争2020年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深入开展“厕所革命”,落实好自治区逐乡、逐村编制改厕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任务。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根据各村类型,科学选择集中式、分散式、生物处理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具备纳管截污条件的村庄统一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其余村庄按照能集中不分散、能大集中不小集中的原则,结合地缘、地势、人口等情况,分区域积极建设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成本、减少后期运营维护工作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借助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一体化。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向城郊和有条件的乡村延伸。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与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推进自然村“村村通”道路和村庄巷道硬化。实施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提速降费,到2020年,光纤通达率达到100%。落实好自治区下达的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和特色小城镇建设任务。落实好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任务。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危房改造。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将管护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交通局、网络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注重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加快实施西北部区域防洪排涝及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贺兰山生态屏障保护修复工程、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项目,河湖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3%以上。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水资源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地区用水规模。开展村庄水体清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抓好罗家湖等湖泊湿地恢复整治工程,力争将银川湿地博物馆升级为宁夏湿地博物馆,湿地保护率达到85%以上。抓好城乡造林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造林13万亩。各县(市)区每年建设3-5个乡村公园。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园林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落实好自治区提出的“实施银川市高速路环内不施化肥农药行动”,提倡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和精准施药,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40%。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处理、农膜回收行动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控制主要入黄排水沟达标排放。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突出规划引领作用。通盘考虑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村庄普查,在遵循乡村传统格局的前提下,加快完善乡村发展规划,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引导农村居民向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集中,推动新型农村社区、美丽新村和美丽村落建设,切实解决空心村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10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布局,着力构筑农业三大功能区,兴庆、金凤、西夏突出高效生态农业体验区建设,灵武、永宁、贺兰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做优做强“1+2+4”优势特色产业。粮食产量稳定在70万吨以上,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推进有机水稻生产提质增效。加快实施畜禽出户入园综合项目,进一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培育优质乳制品和高端牛羊肉生产加工基地。新增高标准酿酒葡萄种植基地8000亩,开展“2019‘一带一路’(宁夏.银川)国际葡萄酒大赛”,打造世界级优质葡萄酒产区。加快蔬菜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新增有机(含有机转化)蔬菜1万亩。支持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开展高端水产品本土化饲养模式。做优花卉品牌,鼓励企业研发培育和引进新品种。推进全域旅游,促进东线与黄河文化、大漠风情旅游资源、西线与葡萄酒产业资源深度融合,发挥永宁、贺兰等近郊既有的生态、文化、交通、民宿资源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求的休闲旅游、农耕文化体验、民宿餐饮、康养服务等产业,让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办好第二届“农民丰收节”。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增加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等有效供给。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试点工作,健全监管检测追溯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施“农业节水领跑”行动,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到2020年全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0家,培育星级家庭农场2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家,争取评选5家区级示范联合体,完善订单带动、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分享机制。积极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实施品牌推动战略,叫响银川有机大米、供外瓜菜等“银字号”“老字号”特色品牌。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一批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为农业提供全链条、专业化服务。推进绿色货运配送试点城市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抓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抓好灵武市、贺兰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推进农业关键领域技术提升。充分发挥“科技支宁”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开展农业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构建农业大数据、互(物)联网服务平台,推动生态环保、健康产业等领域创新成果集成应用。加快中国(银川)葡萄酒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进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国家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培育自治区级农业高薪技术企业。支持薄膜回收、秸秆资源化利用等薄弱环节适用农机研发,提升农业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

牵头单位:市网络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14、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做实“55124”村级治理模式,严格执行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决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三个不予”规定。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乡村社区治理体系,以“城边城中村、乡镇驻地村、村民集中进楼居住村、生态移民集中安置村”等四种类型为重点,着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信访维稳工作资源有效整合与共享,加强农村警务专干、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农村雪亮工程,在乡村交通要道、移民地区广场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

牵头单位:市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培育淳朴文明乡风。坚持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585”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道德评议和群众性乡村文明创建活动,灵武、永宁加快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建强管好用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依托乡村退休干部、道德模范、致富带头人等,培育一批具有时代精神的新乡贤。开展树家风、传家训、立家规活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村训等的约束教导作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文化服务机制,建立“千名乡土文化人才库”,广泛开展“四送六进”等文化惠民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民委、市委人才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化“首都带首府”“首府带县乡”公共服务惠民模式,着力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加大京银“1+x+n”教育共同体合作,推进“互联网+教育”试验区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幼儿园。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村标准化卫生室与大数据共享平台接轨,创建城乡医疗联合体,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多级综合远程诊疗体系等重点项目,支持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畅通异地就医结算通道,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农村幸福大院、农村互助养老院等建设,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发展农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17、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衔接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开展承包地确权颁证“回头看”,保障农民土地承包、使用权益。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和有偿调剂制度,开展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等方式,优先用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租赁农地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决清理整治“大棚房”。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和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工作,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大幅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做好集体产权抵押贷款,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深化农村其他领域改革。落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覆盖品种,鼓励县(市)区自主开展渔业、设施农业、农机使用等保险。加强普惠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水流产权确权工作,完善水权交易制度。深化垦地融合发展,统筹做好农垦移交社会职能衔接工作。加快解决自主迁徙居民中的贫困问题。继续抓好供销社、国有林场等改革。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人保财险

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20、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通过“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学历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订单、定岗式培训,实现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创业就业培训全覆盖。参训人员每人至少熟练掌握1-2项实用技术技能。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建设一支支撑农业现代化的职业农民队伍。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提升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和县域人才工作管理服务范围予以支持。努力在粮食、草畜、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领域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员,在名特优新产品生产领域培育一批专业技能型人员,在休闲观光等新产业新业态领域培育一批管理经营型人员,在文化传承领域培育一批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建立完善城乡、县域之间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推动人才要素良性流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委人才工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以乡为单位摸清本地外出创业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学生、党政退休干部、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情况,对有一技之长、一定基础的人员,通过政策吸引、资金扶持、工作调动等途径鼓励回乡参与乡村振兴事业。发挥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工商界人士和各类协会人才聚集优势,推进“巾帼行动”“青春建功”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县(市)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引进规划、文创、设计、金融、旅游、品牌营销等高端人才,让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显身手、体现价值。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人才工作局、工商联、妇联、团市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23、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制建设,大力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深入实施“五强五过硬”行动和“青苗工程”。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个整顿,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对村“两委”换届进行“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选优配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轮训计划,落实好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加大在农村合作社、专业协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乡镇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县、乡政务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个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强化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构建乡村网格化便民服务网络。发挥好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各类政权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功能,促进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制定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办理实施。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持续用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举措,积极做好自治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用好银川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整合村集体积累资金,通过项目开发、租赁、入股参股、村企互动、村村合作等方式,实现共同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发展生产加工、乡村旅游、物业经济、集贸市场等产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工程,支持贫困村整合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通过发展资源型、服务型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力争实现全市5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30%的村达到20万元以上,20%的村达到30万元以上,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充分激发农民主体意识。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教育引导农民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摒弃“等靠要”思想,让农民依靠自己诚实劳动脱贫致富奔小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7、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落实好自治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相关要求,党政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一线总指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决策参谋、推动落实、督导考核等职能,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形成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全面落实农业农村“四个优先”要求。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把抓好“四个优先”的落实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建立健全“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选配到合适岗位。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各种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叠加效应,采取贷款担保、贷款贴息、产业基金、农业保险、以奖代补、直补等相结合方式,集中发力,撬动更多资金投入“三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组织部、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全面加强“三农”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作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不会做农村工作、不了解农村实情、对农民的感情不深、缺乏领导农村工作本领等突出问题,建设懂农业有担当、爱农村守初心、爱农民付真情的“三农”工作队伍。改进和规范督查考核检查,下决心整治痕迹管理问题,为干部减压、为基层减负。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宁党办〔2018〕4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自治区“三大战略”和“五个扎实推进”目标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改善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动员力量,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为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农村污水处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争创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市)区1个,示范乡镇9个,示范村17个;打造银川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

2020年,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率市辖三区达到60%、两县一市达到50%,使用率达到95%,厕所粪污逐步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村庄环境整体干净整洁有序,整治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实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村庄规划管理。

遵循多规合一、规划先行的原则,2019年至2020年全面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管理逐步覆盖;建立县级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规划部门技术审查的编制机制。以闽宁镇高标准新型城镇化为蓝本,通过规划进一步引导农村居民向小城镇、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逐步搬迁合并散居村庄和房屋空置率高的自然村,解决环境脏乱、农村居住分散、空心村、房屋闲置、土地浪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落后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积极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全面清理村庄内外、村民房前屋后积存的建筑垃圾、柴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等,全面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确保2019年至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分别达到80%、90%左右。规范监管村内外农家乐、小企业、小商店、小作坊等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消纳等环节。

2.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出户入园工程,落实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进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秸秆发电等综合利用技术,探索秸秆收、储、运、用新模式,严禁秸秆焚烧。探索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回收处理机制。

3.健全农村垃圾配套处置机制和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和住建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运管机制。按照村庄规划布局、人口分布,合理配备垃圾处理场所、中转站、收集点、垃圾箱、密闭转运车辆。探索运用市场化农村保洁服务等模式。

(三)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1.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强化规划引导,逐乡、逐村编制改厕方案,做好改厕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纳管排放,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积极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建设。2019年至2020年,力争全市各县(市)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55%、85%,在能够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地区,以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为主,其中市辖三区改造率达60%、两县一市达50%;不具备改造室内水冲式厕所的地区,结合各地实际实施厕所改造建设。二是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在集镇、村部等公共场所、主干道路沿线人流量大的区域布局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公厕管理、维护、运行机制,保持公厕环境整洁。

2.推进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地探索经济实用技术模式,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有条件的村庄可探索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粪污等废弃物进行协同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1.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创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到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农村污水处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确保达到自治区验收标准。具备纳管截污条件的村庄统一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其余村庄按照“能集中不分散、能大集中不小集中”的原则,结合地缘、地势、人口等情况,分区域积极建设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成本、减少后期运营维护工作量。对南郊、北郊、东郊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

2.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科学设计和高质量实施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立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监测体制机制,加强尾水回收利用,切实提高处理效率和效益。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水质达标监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水质达标排放。

3.统筹治理沟渠河湖。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房前屋后渠道、排水沟等为重点,对村庄规划范围内河流、湖泊、湿地和池塘等进行保护性整治利用,全面开展村庄水体治理,彻底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杜绝农村劣V类水排放。

(五)开展村容村貌提升。

1.推进村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是完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完善农村道路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主干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完善村庄标牌标识设置,规范、整合设置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志、宣传牌。二是完善宽带通信等基础设施,整理巷道两侧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线路,在创新完善相关标准规范、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推动架空线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有条件的争取入地敷设。三是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可持续公共照明管护机制。

2.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一是开展巷道植绿、道路护绿、房前屋后插绿,全面绿化美化村庄,各县(市)区每年建设3-5个乡村公园。二是开展村庄公共空间整治行动。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促进村庄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三是开展家庭庭院清洁行动。引导农户对庭院进行清理修整,清洁室内环境,实施清洁厨房改造建设,逐步推进燃气入户、电煤替代工程,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室内外干净整洁。

3.实施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生态环境整治。一是强化农村建筑特色,打造生态田园人居环境。围绕主导产业完善村庄设施功能、挖掘村庄特色内涵、塑造村庄形态风貌,积极打造具有乡愁乡韵、地方特色、宁夏风格、竞争实力的特色村镇。二是发展绿色农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方式,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农业“三减”、畜禽养殖出户入园、水源地保护等治理成果,拓宽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全面推广新型肥料、绿色防控技术和统防统治措施,实施银川市绕城高速内不施化肥农药行动。

(六)完善建设运维机制。 

1.建立建设管护长效机制。明确责任,2019年至2020年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指导支持,运行管理单位运营维护责任,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2.积极推广城乡垃圾污水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加快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统一”模式,鼓励采取规范的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组建运营管理机构等方式,整县、整乡实施污水垃圾治理。

3.吸引各类人才投身家乡建设,大力培育乡村人才。培养建设出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技艺的农村工匠和专业化服务人员队伍,深入实施“引凤还巢”工程,通过政策吸引、资金扶持等办法,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人员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鼓励回乡创业。坚持用农村的方式建设整治农村,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按需培养村庄保洁员、护林员、维修员、义工等专业化服务队伍,把当地有特长的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4.简化相关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或修订各自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对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按年度作出规划,明确本地特色定位、整治建设时序,运维管护体制机制、资金筹措方案、群众参与投入、工作标准和创建计划等内容,扎实开展整治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县(市)区实施方案于2019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我市将根据目标任务分年度细化分解落实,作为考核督查各县(市)区的依据。

(二)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各县(市)区要按照《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指导标准》《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标准》要求,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 万村整治”经验做法,总结提炼整治经验和模式,形成各自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示范,引导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的,要对标新标准新要求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当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领头羊”。城市和景区周边、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庄,结合本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提升建设标准,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规划后实施、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全面推广典型试点示范的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区可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四)逐年组织整治验收。各县(市)区按照“顶格创建、分级验收”的原则,每年年底进行自查自验,报请银川市初验合格后,提请自治区进行集中评估验收。也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报请银川市进行初验。各县(市)区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依据《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验收指导标准》,逐乡逐村推进环境整治和自查验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为整县验收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底,全市各县(市)区都要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验收指导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主要责任,各乡(镇)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奖补+配套+社会资本”投入模式。一是市本级财政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奖补机制。二是大力推进项目资金整合支持。各县(市)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积极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精准把握资金投向、投序、投位,确保投效;分年度提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计划及乡村短板项目清单,市直有关部门统筹安排、积极支持。三是拓宽创新投资渠道。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政策,增强自我筹资能力,并创新环境整治项目市场化运作思路和模式,切实拓宽投融资渠道。四是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

(三)严格考核督查。银川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效能考评体系和环保督查范围,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标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确定、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积分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公众号、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各县(市)区2019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分配表

      2.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市)区验收指导标准

      3.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指导标准

      4.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验收指导标准

      5.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标准


点击查看:一图读懂关于坚持农业优先发展 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图读懂银川市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一图读懂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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