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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0-0019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3-17
责任部门:市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2020-03-17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度政党协商计划》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度政党协商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市委巡察机构,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党工委、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

现将《银川市2020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银川市2020年度政党协商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统战部长会议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势,切实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参照《自治区2020年度政党协商计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政党协商计划。

一、会议协商

(一)专题会议协商

1.中共银川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征求意见会

协商时间:中共银川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召开前

承办单位:市委办公室

主 持 人:市委主要领导同志

参加人员:市有关领导同志,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2.《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会

协商时间:银川市“两会”前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主 持 人: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

参加人员:市有关领导同志,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会

协商时间:2020年8月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主 持 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

参加人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4.互联网数字经济工作情况通报会

协商时间:2020年9月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主 持 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

参加人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网信局、各园区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5.围绕“一高三化”发展目标,制定“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情况通报会

协商时间:2020年10月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主 持 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

参加人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6.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法检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

协商时间:2020年12月

承办单位:市委统战部

主 持 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参加人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参政议政调研成果专题汇报会

协商主题:1.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调研

2.关于扎实推进银川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的调研

协商时间:2020年10月

承办单位:市委统战部

主 持 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参加人员: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约谈协商

(一)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谈心活动 

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工作的通知》和工作需要,与党外人士开展谈心,交流工作,沟通思想,形成共识。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主动开展联谊活动不少于2次。

(二)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约请交流

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可约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个别交谈,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民主党派、知联会、散居少数民族联谊会自身建设等重要问题反映情况,沟通思想。

(三)年度谈心会

协商时间:2020年第四季度

承办单位:市委统战部

主 持 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参加人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统战部有关负责同志

三、书面协商

(一)市委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民主党派市委会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市委会、无党派人士代表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二)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也可以调研报告、建议“直通车”形式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有关重大问题向市委主动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市委办公室督促相关部门办理,并将领导批示及部门办理、采纳落实等情况适时回复。

以上各项协商活动,邀请市工商联负责同志、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级党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党协商工作,切实把做好政党协商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要把政党协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专人专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为政党协商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提供组织保障,使政党协商真正落实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二)主动协商,凝心聚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银川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的重要指示,主动对标“一高三化”的要求,主动对标“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建设美丽新银川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抓住“三个着力”重点,守好“三条生命线”,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界别特色和智力优势,紧扣政党协商主题,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性、前瞻性、预见性研究探讨,努力提高政党协商能力,助推党委科学决策。

(三)做好服务,提供保障。各类协商会议的会务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承办单位至少要提前5个工作日将有关材料送达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有关参会人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根据政党协商计划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会议,并将集体研究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在座谈协商时提交给承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对口联系,通过定期提供相关材料,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调研、检查督导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知情明政机制。市委统战部要发挥沟通联系作用,协助做好政党协商工作,确保政党协商活动有序开展。

(四)认真采纳,及时反馈。各有关单位要指定相关领导受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交的书面意见建议,对合理化意见建议要积极采纳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回复。对不能采纳的意见建议要书面向有关党派市委会或党外人士说明。有关部门办理情况向市委办公室报告,同时抄送市委统战部,由市委统战部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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