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其他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委办公室>市委(办)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6505/2022-0000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12-16
责任部门:市妇联 发布日期:2021-12-20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传承好家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弘扬良好家风,以满足广大家庭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使广大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基点,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共同团结奋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履职尽责、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正确方向。 

——坚持守正创新。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培育良好家风家教,赋予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新的时代内涵

——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家庭需求,支持家庭发展,着力解决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广大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共建共享。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强化部门有效协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三)主要目标。经过5年努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家教家风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法规不断健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增强,家风建设中党员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培树一批典型家庭,新时代家庭观大力倡扬。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深入人心,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到2025年城市社区家长学校(指导站)建设率达100%、农村达85%;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率达到100%,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更加显著,家庭成员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深入人心。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理论研究,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选题纳入软课题研究项目,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广大群众和家庭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每年5月集中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活动,带动更多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推动全社会树立新时代家庭观。(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二)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坚持价值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四史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强系统谋划,将家庭文明建设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建设相结合,探索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注重方式创新,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阵地,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健康家庭创建为载体,常态化寻找最美家庭、清廉家庭、书香家庭、绿色家庭等特色家庭,建设美丽庭院,寻找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等家庭角色,以家庭文明建设新成效支撑起社会文明新风尚。(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民委、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全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家庭及教师、专家、社工、志愿者等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成长观,提高家长素质,教育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银川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家庭主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学校全面、社区全域、父母全程三全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加强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村(社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及家长学校、网上家长学校等阵地建设;加强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发挥银川市家长学校总校指导作用,以银川市家庭教育服务平台为载体,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活动,将科学的教育方法、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播到千家万户。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人才,选聘一批家庭教育讲师,加强讲师素质提升,将家庭教育纳入中小学师资培训内容,推进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妇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四)弘扬良好家风,以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注重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家庭爱国传家、敬业兴家、诚信立家、孝善安家、勤俭持家,涵养家国情怀,弘扬清风正气。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家风馆、家风长廊、家风公园等阵地加大宣传,开展好家风宣讲、家风展、家风家训征集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主题活动,涵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大力选树最美银川人、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弘扬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深入开展最美家风、红色家风故事宣讲等活动,让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人影响身边人。注重陈规陋习治理,发挥村规民约、红黑榜、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有效治理婚嫁陋习、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推进移风易俗。注重党员干部带头,动员党员干部做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表率,坚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家风。坚持从严治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努力做良好家风的维护者、践行者、示范者。(牵头部门:市文明办、市妇联。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五)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妇女权益维护、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反邪教、反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毒品等宣传力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宣传,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模范守法家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把好婚姻登记入口出口端,帮助新婚夫妇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引导办理离婚的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的家庭基础更加稳固,全社会共筑美满婚姻、幸福家庭的氛围逐步形成。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多种方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家庭发展规划等,帮助新婚夫妇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学会管理婚姻,探索离婚冷静期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强化纠纷预防化解,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大化解工作格局,加强两级综治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设,发挥各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以案定补工作机制,落实《银川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困难帮扶;以婚姻家庭辅导室为主阵地,推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进村(社区)进家庭,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心理关爱和心理调适服务,源头预防和减少家庭矛盾纠纷产生。(牵头部门: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六)完善多元化家庭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聚焦托幼养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托幼、养老、家政等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推广,为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加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落实好三孩政策、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聚焦困境家庭,统筹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力量,发挥好社区工作者、下沉党员、志愿者等资源优势,为困难家庭及时提供服务和帮助;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基层家庭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聚焦困境儿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城乡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关爱帮扶力度,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做好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残联、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担负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领导责任,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做良好家风的维护者、践行者、示范者。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将家风文明建设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拓展多渠道考核评价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党员干部家风不正问题,增强家风文化建设实效。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及文明办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加大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的创建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建设指导。各级教育部门牵头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机制和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级群团组织要加强协同配合,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形成多方联系、各展所长、共建家庭文明的良好局面。社会组织要加强自律管理,制定服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积极配合责任部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二)强化支持配合。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基层治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等考核内容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把新时代家庭观体现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谋划工作时要考虑广大家庭所需所盼,结合工作职能抓好责任落实。鼓励社会力量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服务,在购买服务、人才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大社会宣传。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要打造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融媒体产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贯穿到日常宣传之中。创新载体,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在各级各类媒体、城市大屏、楼宇电视、公共交通、公园社区广泛宣传,让新时代家庭观深入人心。发挥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阵地作用,鼓励艺术团体和艺术工作者创作高质量的家庭家教家风文艺作品,弘扬家庭美德,传播家教理念,讲好家风故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