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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6-03469 发布日期:2016-09-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委政法委
名 称: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 银川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单位(部门)职能 

  中共银川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二)决算编报构成 

  2015年度决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其中对于支出细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类,基本支出是指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支出;项目支出是指涉及开展业务工作方面支出。另对“三公”经费单列年度预算及决算,便于对该项经费进行控制。 

    二、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银川市委政法委 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为57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574.73万元,其他收入为0.6万元。 

  2015年度支出为58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4万元。 

   (二)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为575.33万元,其中严打经费收入15万元,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收入246.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治项目收入220.2万元,巡防队伍建设项目收入25万元,防范和打击处理邪教项目收入2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收入15.41万元,医疗保障收入13.33万元,住房保障费收入20.12元。 

   (三)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为587.04万元,其中严打经费支出17.21万元,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250.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治及巡防项目支出255.7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08万元,防范和打击处理邪教项目支出15.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5.41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3.33万元,住房保障费支出18.54万元。 

   (四)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74.73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7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4万元。 

    (五)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77.04元,其中严打经费支出17.21万元,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250.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治及巡防项目支出245.7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08万元,防范和打击处理邪教项目支出15.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5.41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3.33万元,住房保障费支出18.54万元。 

    (六)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297.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填列25.09万元:2014--2015年度优秀公务员及三等功奖励金0.6万;2014-2015年度未休公休假报酬15.08万元;聘用人员4人,共发放工资、奖金、取暖费等9.41万元,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1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8.73万元。 

    (七)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86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11.39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均未超支,但相比上年决算数10.71万元上涨了1.1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已经年限较长,需要保养、维护花销较大,导致了费用的增加。 

    (八)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2.6万元:办公费4.89万元,印刷费为0.09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1.34万元,物业管理费0.31万元,差旅费1.75万元,维修费0.51万元,工会经费1.06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其他交通费0.32万元(办理临时工公交卡),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付扶贫款2万,春节慰问民警、贫困党员、贫困户2.07万元)。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根据市采购办相关规定,银川市委政法委2015年度各类业务支出中均未达到需政府采购的支出标准,不涉及该项支出。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银川市委政法委现使用办公、业务用房属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银川市委政法委名下无国有资产。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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