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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005/2018-81963 发布日期:2018-09-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 银川市委政法委
名 称: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

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

 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

一、 银川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单位(部门)职能

1、中共银川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2、单位内部构成情况: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综合事务处、执法监督室、队伍建设指导室、综治协调室、社会管理协调室。在编在岗18人,退休3人。

(二)决算编报构成

2017年度决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其他收入、支出情况。其中对于支出细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类,基本支出是指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支出;项目支出是指涉及开展业务工作方面支出。另对“三公”经费单列年度预算及决算,便于对该项经费进行控制。

二、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共8张,具体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720543.5元,支出总计6645442.03元,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621374.5元,支出增加445661.02元,9%

2017年度收入比去年增加的原因是银川市依法治市工作划入政法委,调拨依法治市工作经费;增加政法津贴人员经费;调整增加市防范和打击处理邪教专项经费。

(二)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72054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0043.5元,占99.9%;其他收入10500元,占0.1%。

(三)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6645442.03,其中:基本支出4002456.89占60%;项目支出2642985.14元,占40%。

(四)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10043.5元,支出总计6645442.03元,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627874.5元,支出增加445661.02元,10.3%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的原因是银川市依法治市工作划入政法委,调拨依法治市工作经费;增加政法津贴人员经费;调整增加市防范和打击处理邪教专项经费。

(五)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6611942.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435152.02,7%。原因是增加政法津贴人员经费。部分人员职务调理整、工资晋升;银川市依法治市工作划入政法委,调拨依法治市工作经费;调整增加市防范和打击处理邪教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6611942.0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0元,占1%;公共安全支出5712272.49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11.2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826.78元,占3%;交通运输支出80000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42731.56元,占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388000元,支出决算为6611942.03,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银川市依法治市工作划入政法委调拨依法治市工作经费,二是追加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和利息,三是追加春节慰问款,四是增加政法津贴人员经费,五是追加严打经费和铁路护路专项专项经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1984494.8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6.78元;交通运输支出8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76231.56元

(六)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0956.89元,其中人员经费3542171.47元,日常公用经费448785.42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127264.9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2198000元增加929264.91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增加政法人员津贴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49772.25元,增长37%。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9645.42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223500元增加186145.42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新增依法治市项目增加依法治市工作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51665.89元,增长58.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906.56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166500元增加248406.56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新增争项目争资金奖金及防范和打击处理邪教先进个人奖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3671.56元,增长21.6%。

4、其他资本性支出3914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和信息网络软件更新。2016年度决算数为0。

(七)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000元,支出决算数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元,2016年减少30049.96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049.96,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八)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据

(九)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785.42元,比2016年增加190805.89元,增加74%,主要原因是新增依法治市项目。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根据市采购办相关规定,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各类业务支出中均未达到需政府采购的支出标准,无政府采购支出,无此项说明。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银川市委政法委现使用办公、业务用房属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银川市委政法委名下无国有资产。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委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0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7.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银川市委政法委2017年在部门决算中暂未增加项目绩效评价。

(3)以财政厅或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委2017年没有重点项目,也无以财政厅或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委2017年没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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