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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不动产登记窗口精简22项申请材料15项申请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制可“容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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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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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水平,银川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进一步在优化业务流程上下功夫。自2018年至今,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开展窗口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相继精简了22项申请材料、15项申请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制可“容缺办理”,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的登记模式,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部分材料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得,不断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中心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对登记申请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清理,进一步规范申请要件,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所有盖章、证明、备案、告知、确认等一律取消。以前登记申请收取的诸如“竣工决算书”“购房发票”“公司章程”“评估报告”公证书、“风险告知书”等22项申请材料全部精简取消,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为企业办理登记业务全面减负。同时,清理减少前置条件,优化减少工作流程。8月26日起,中心已全面启用精简申请材料登记工作,并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对精简的22项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实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此举得到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8月,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和《银川市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从方便群众角度出发,方便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推行不动产“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模式,将无法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无法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的、首次登记时物业服务用房未取得交付验收等15项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修改为告知承诺制,分别制定了“告知承诺格式模板”,于8月20日起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并开始施行,最大程度上实现“一网、一窗、一次”的办事便捷。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施行以来,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的办证困难,以前因不能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而出现的办证“梗阻”问题因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制度迎刃而解,企业和群众在营商环境回访调查中对此予以极大肯定和赞许。目前,告知承诺制已全面在银川市不动产登记窗口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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