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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343 发布日期:2022-06-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关于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做好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在银川市行政中心主楼7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和乡村振兴局局长(主任),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任);市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同志。

三、会议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传达全国乡村振兴局长视频会议精神、全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

(三)通报安排移民致富提升、脱贫人口增收、问题整改、资金支付等重点工作;

(四)各县(市)区汇报工作(重点围绕脱贫人口收入、问题整改、防返贫监测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项目、就业帮扶、移民致富提升、资金支付、闽宁协作等重点工作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五)局领导讲话;

(六)业务培训。

四、有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请于6月10日(星期五)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上报至市乡村振兴局邮箱(fpbfpb@163.com),原则上参会人员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向市乡村振兴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参会人员请于6月11日(星期六)上午8:45前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静音,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会前14天内有区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我的宁夏健康融合码为黄码的,会前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的,不得参加会议,由其他负责同志代会。


附件:参会回执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参  会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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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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