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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204 发布日期:2022-04-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关于印发《2022年度乡村振兴“一村一年 一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度乡村振兴“一村一年 一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2年度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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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四大提升行动”为引领,以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为重点,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件实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村改革等短板问题,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群众自己说事、议事、办事、干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乡村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

(二)坚持各级共办。所办事项由村集体决定,村民全面参与,村“两委”组织实施、村监会监督、村民投工投劳、自我建设。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乡镇、村分层分级协助筹措项目资金,落实办理事项。

(三)坚持长效推进。健全完善事项议定、资金统筹、五级联动、清单管理、编号建档、长效规划“六项工作机制”,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长效推进,推动乡村由“办一事”向“常态化”转变。

(四)坚持资金统筹。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村改革等方面短板弱项入手,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资金、技术、人员向村一级集中、向问题多的地方集中、向农民群众需要的地方集中,集中财力办实事惠民生。

三、工作重点

聚焦影响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事和实事,重点解决行政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治理、农村改革、农村文化建设、农民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产业发展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培强做优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聚焦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围绕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依托当地特色资源,重点解决农民群众在增收致富项目、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农产品商标注册、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销售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乡村建设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有机结合,重点解决行政村主干道及巷道新建维修,电网改造,农户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亮化,5G光纤网络覆盖,新改建村庄公共厕所、垃圾处理、污水治理,乡村客货邮商综合服务站建设,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公共服务提升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实施“四大提升行动”有机结合,重点解决行政村需要新建、改造的帮扶车间,农村家政服务、寄递物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中小学教学条件提升、幼儿园建设,村卫生室配套设施改善及标准化建设,老饭桌,小饭桌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乡村治理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全市开展国家乡村治理整省域示范创建工作有机结合,重点解决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制推行,“雪亮”工程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辅警配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推广应用、积分超市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乡村治理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五)农村改革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深化农村改革有机结合,重点解决土地流转、股份合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三资”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六)农村文化建设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重点解决农村文化设施薄弱、文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展文化广场、文化墙、文化活动室建设,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下农村、送政策、办实事、促振兴”活动、“三农”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全民阅读、文化大篷车、科普大篷车、移风易俗主题巡演、“乡村大喇叭”等主题宣传展演,开展体现农耕农味的文体活动,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等。

(七)农民就业创业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有机结合,重点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致富增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帮扶车间改造提升,吸纳周边村民就业。支持行政村委托第三方公司、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兴办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中心,以劳务总承包的方式组建村庄保洁、绿化美化、人民调解、养老服务、网格员团队,优先聘请当地农民并签订劳务合同,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工作机制

(一)规范事项议定机制

紧盯农民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难点,10月中旬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等,每一项事都先由农民群众提出来,再由村级组织组织村民讨论,筛选确定本村第二年要办的事项。对于村上能够办理的事项村上办理,村上办理不了的事项以村“两委”名义上报乡镇,乡镇根据村级上报的事项,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乡镇能够办理的事项,乡镇办理不了的事项申请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筛选确定能办理的事项,办理不了的事项申请市级办理,市级办理不了的事项报自治区党委农办。

(二)深化清单管理机制

按照市、县、乡、村清单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农办填写县、乡、村三级年度任务清单,报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乡(镇)要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强化对建成项目的运行管护,按照年份对项目进行编号,建立项目数据库,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实行工作联动机制

年度“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办理,原则上由村“两委”组织实施,村监会监督,村民投工投劳建设,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政府给予扶持。县、乡、村三级办理事项由各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县(市)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督促抓好事项落实。属于市级办理的事项,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协调牵头承办单位抓好落实。

(四)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乡(镇)在谋划项目时,要坚持量力而行,站在村庄整体规划建设的角度,指导各行政村因地制宜编制“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五年计划,统筹各级各部门人力、资金投入,健全完善项目长效规划办理机制,推动树立“一年办一事、三年大变样、五年建新村”的目标导向,培育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带动明显,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市委农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的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设立工作专班,形成各部门之间,市、县(市)区、乡(镇)、村各级之间工作有效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措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把“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具体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谋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项目时,要与各县(市)区遴选确定的“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相结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整合衔接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乡村建设、一事一议、民生实事、以工代赈、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项目资金,优先用于“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撬动金融保险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完善“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工作制度,实行每半月通报和报告制度。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评、自治区抽查原则,由各县(市)区对年度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市级组织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复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内容。市本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成效显著的行政村予以奖补,用于支持“一村一年一事”行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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