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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6/2016-05037 | 发文字号 | 金政办发〔2016〕65号 | 生成日期 | 2016-11-10 |
发布机构 | 金凤区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银川市金凤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单位遴选办法》已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为完善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流程,降低安置房建设及安置风险,制定此办法。
一、项目实施主体和经办单位
实施主体: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经办单位: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遴选程序
(一)通过公共媒体发布遴选公告;
(二)开发企业报名;
(三)建设交通局初步资格审查;
(四)建设交通局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开发企业资料整理后报送金凤区政府;
(五)金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初步确定开发企业;
(六)金凤区政府与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七)开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向金凤区政府指定账户缴纳项目保证金;
(八)开发企业土地挂牌成功,开发企业正式确定。
备注:开发企业如未能成功竞得土地,协调实际竞得人退还开发企业实际合理投入(以审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后,与实际竞得人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遴选信息公开途径:通过主流公共媒体进行发布
四、建设单位报名条件
(一)新建10万平方米(含)以下的项目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开发资质:三级及以上;
3.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4.资金实力:能提供20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的证明;
5.开发业绩:竣工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
6.农民工工资纠纷:近3年内无农民工工资纠纷;
7.是否要求有棚改成功项目经验:不要求;
8.是否要求承诺项目自求平衡:要求;
9.是否要求承诺项目保证金数额:要求;
10.是否要求承诺自行承担土地未能竞拍成功风险:要求;
11.其他要求:根据项目情况约定。
(二)新建10万-30万平方米(含)的项目
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2.开发资质:二级及以上;
3.信用等级: 不低于A级;
4.资金实力: 能提供30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的证明;
5.开发业绩:竣工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
6.农民工工资纠纷: 近3年内无农民工工资纠纷;
7.是否要求有棚改成功项目经验:不要求;
8.是否要求承诺项目自求平衡:要求;
9.是否要求承诺项目保证金数额:要求;
10.是否要求承诺自行承担土地未能竞拍成功风险:要求;
11.其他要求:根据项目情况约定。
(三)新建3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开发资质: 二级及以上;
3.信用等级: AA级;
4.资金实力: 能提供60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的证明;
5.开发业绩: 竣工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
6.农民工工资纠纷: 近3年内无农民工工资纠纷;
7.是否要求有棚改成功项目经验:要求;
8.是否要求承诺项目自求平衡:要求;
9.是否要求承诺项目保证金数额:要求;
10.是否要求承诺自行承担土地未能竞拍成功风险:要求;
11.其他要求:根据项目情况约定。
五、报名期限
自媒体信息发布之日起5天。
六、报名资料
企业介绍信及所需资料的复印件盖公章,第三方提供的资料需提供原件。
七、保证金的要求
在不低于直接拆迁房屋重置价格10%的基础上自由填报。
八、附件
本办法至印发之日起实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