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专栏

银川市检察机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日报 2019-07-15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银川督导以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既照单全收马上改,又举一反三抓自查,认真研究并于7月11日制定印发整改落实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针对7月2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通过核查台账、评查案件,指出了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认真梳理,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反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工落实及本院自查问题,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和2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面传达中央督导组反馈情况及区、市党委工作要求,对上述问题全面接收,逐项分析,归类整合,明确了6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为整改工作确定了目标导向。

整改措施定得准不准、实不实,直接决定整改工作成败。为此,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既要紧紧围绕中央督导的六个方面宏观把握,又要紧紧盯住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落实落细,从问题存在的总根子上找原因,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善于、勇于从政治站位上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并对29个具体问题坚持系统集成和“解剖麻雀”相结合,针对问题实质、办案实际,制定了65项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使整改单位(部门)整有方向、改有目标,确保整改实效。

另外,在整改过程中,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还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检察院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和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

每项整改问题在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的基础上,又明确了两级检察院党组负本单位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是本单位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在抓好本级整改任务的同时,主动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院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和检务督察部要从工作和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督办督察,倒逼相关责任单位自觉认领,主动作为,狠抓整改,以尽责担当的作风、清零见底的成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