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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十二项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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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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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二项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情况

一些整改任务进展缓慢。按照自治区督察整改方案,银川市应于2017年底前淘汰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但到2017年底,建成区仍有11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未拆除到位,6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18年4月采暖期结束后才开始拆除”。

整改目标:

1、组织对城市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淘汰清单(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指出的11台20蒸吨/小时以下、6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逐一明确淘汰时限、责任部门与具体责任,确保限时办结。按照“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的基本要求,限期完成燃煤锅炉“煤改气”或“煤改电”改造。

2、组织对城市建成区内排查出尚未淘汰或拆除不到位的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逐一核实,建立台账,2019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淘汰。

3、市市政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燃煤锅炉淘汰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反馈我市的11台20蒸吨/小时以下未按时拆除的锅炉已于2019年4月20日全部拆除完毕,完成率100%;

二是对我市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尚未淘汰或拆除不到位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排查,逐一核实、建立了台账。涉及锅炉经过核实排查,已全部完成淘汰;

三是组织检查、确保实效。下发了《关于限期拆除满城北街站等10台燃煤锅炉的通知》,要求企业按照“断水断电、炉体移位、烟囱倒地”的锅炉拆除标准严格执行。拆除期间,市市政管理局会同市环保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对锅炉淘汰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跟踪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四是修编完成了《银川市城市供热总体规划(2016-2025)》,制定了银川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整合城市供热资源,淘汰燃煤供暖锅炉,优先发展清洁、高效热电联产供热,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五是着眼破解低效分散高耗能供热格局,2018年10月,顺利建成投运“东热西送”一期项目,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489万平方米;完成西夏热电二期工程,西夏热电一期、二期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00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的燃煤供热锅炉实现应拆尽拆;

六是严格新建锅炉审批。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制度规定中的环保准入要求,银川市建成区内未审批新建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责任单位: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公示时间

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四、其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市政管理局进行反馈。

受理部门: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6899975

联系地址:银川市北京东路119号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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