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严格落实“十项措施”,压实“五个责任”,加强“一个保障”,全力推进供港蔬菜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战在“疫”前、不误农时。
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审批制度。落实企业自审、乡镇复审、县级终审“三审”制度,首先由企业自审,是否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对照“四个到位”“七个必须”,完善防控措施,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备。乡镇复审,乡镇在接到供港蔬菜生产企业报告1个工作日之内,对生产企业进行防疫情况复验合格后,向农业农村局提交复验报告。县级终审,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卫生部门对生产企业防疫情况在1个工作日内评估备案,企业可复工复产。
严格落实“员工备案制”。各用工企业需提前3天向所在地乡镇和农业农村局报备务工人员返程信息,并提供当地卫生部门出具的医学健康证明等材料。根据生产需要,经所在地乡镇批准后方可返程。
严格落实“分时分区”管理。经前期摸排,全县共有34家供港蔬菜基地,种植面积55828亩。2019年,外省用工人员为6244人,主要来源于云南、贵州、广西等地。根据复工复产播种需要,实行分期分批返程制,按照首批2000亩以下,外省返永员工不超过20人、2000亩以上不超过30人的标准,以贵州、云南等四类地区、五类地区人员为主,引导技术工人分段错时返永。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各供港蔬菜生产企业在复工复产之前对生产基地用电、用水等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用电安全、用水便利,切实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严格落实卫生整治及消毒工作。各供港蔬菜生产企业要在员工到位之前全面开展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并对现有卫生厕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达到水冲式厕所要求,男女分别配备2间以上的独立式水冲卫生间,卫生间门口安装不少于3.5m2的雾化式消毒通道,严防疫情通过粪便传播。设施温棚内垃圾及时清理,保持环境干净整洁,育苗大棚和分检车间入口处放置消毒垫,及时喷洒消毒液,并增加酒精消毒剂。
严格落实员工返程点对点直达运输制。各供港蔬菜生产企业提前2天将运输客车车牌号、司机详细情况、人员名单、出发时间、到达时间、途经地点等具体信息向所在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报备。运输车辆实行座位限额制和医护人员陪送制,按核定限载人数不超过一半的要求限乘,确保安全、有序返岗。
严格落实单人单间居住制。各供港蔬菜生产企业返岗人员一律单人单间居住,居住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人员实行错峰洗漱,不扎堆、不串门,不得到供港蔬菜生产企业之外区域活动,做到生产区域、宿舍“两点一线”管理。
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企业及时为员工配发口罩,消毒洗手液等防护物资,对员工每天两次测温登记,每天对厂区消杀消毒。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现象,立即向乡镇和卫生部门报告,采取医学隔离措施。
严格落实分餐制。企业统一给员工配餐和分餐,不聚集用餐,提倡使用个人餐具,同时由乡镇每天对分餐和错峰用餐情况进行督查,有效降低员工用餐带来的风险。
严格落实分区错峰作业制。企业实行分区作业、错峰作业和流水作业,作业岗位保持一米安全间隔距离,务工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严禁人员集中作业,严禁隔离人员与非隔离人员同区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供港蔬菜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住宿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健康情况记录、场区消毒制度、物资保障、安全生产等各项制度。实施上下班体温检测登记和健康申报制度,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隔离到供港蔬菜生产企业的封闭场所,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取得联系,按照医护人员要求送诊。
压实乡镇属地责任。乡镇实行由一名党政领导、一名基层党员、一名医护人员、一名社区(村组)干部“四包一”服务工作制度,对供港蔬菜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全程监管,严格执行返永人员健康核查、监测、隔离管控、服务保障等措施。对于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疫情排查,消杀、安全检查不到位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
压实卫生健康部门包联责任。卫生部门安排医护人员对返永人员在2周内进行每日不少于两次体温检测,并指导做好人员医学观察、疫情处置等工作。
压实农业农村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各供港蔬菜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防控措施。
压实人社部门服务责任。依法及时处置劳资纠纷,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全力保障防护物资充足。乡镇、农业农村局、卫健部门帮助企业购买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电子体温计等物资,解决防疫、复工方面存在的难题,解除企业复工复产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