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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3/2019-0003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文日期:2019-01-29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29
名 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优先服务实施方案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优先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质服务,营造尊重军人氛围,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共服务机构优待退役军人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9]1号)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退役军人。

二、实施范围

1、实施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的窗口:D7信息发布大厅项目进场交易登记处窗口、专家抽取窗口。

2、凡在上述窗口办理的服务事项均纳入退役军人优先的实施范围。

三、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对象,在窗口前台办理事项时,出具退役军人相关证件。

2、实施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的窗口按程序给予优先优质服务。

四、标识标牌制作

由中心统一定制,统一摆放。

五、要求

1、具有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的窗口,要设置好合理便捷的办事程序,真正体现对退役军人的优先优质服务。

2、实施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的窗口,要建立台账,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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