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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3/2019-0003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文日期:2019-03-28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9-03-28
名 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规范、节约”,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则

中心公务用车坚持“工作优先、特事特办、厉行节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严禁私用”的原则。

二、使用范围

中心公务用车仅限于保障中心公务活动用车,车辆由综合科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将车辆外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用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迎来送往、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扫墓等私人活动。

三、用车程序

(一)需用车的科室或个人,应提前填写派车单,先由申请人写明出车事由,综合科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安排并报分管车辆的副主任同意后,交由驾驶员按照指定路线出车。

(二)综合科要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登记公务用车出车人、出车事由、出车时间、返回时间等内容,派车单要随派随填,不得事后补填。

(三)驾驶人员凭派车单出车,无派车单原则上不得出车,如遇事务较紧急,须征得综合科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先出车后填写派车单。

(四)驾驶人员要严格执行用车制度,根据派车单按时出车,按照指定路线安全返回。

四、安全管理

(一)车辆维修须先请示再维修,大额维修费用支出,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维修。

(二)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车位。

(三)驾驶人员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讲究职业道德,严禁酒后开车。

(四)驾驶人员要定期做好车辆检修,管好汽车工具、备件、证件,做好车辆保养和清洁工作,保持车辆运行良好,如实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五)驾驶人员要节约用油,加油须到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站凭加油卡加油,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安全。

(六)驾驶人员要积极热情服要务,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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