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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00054609516A/2025-00004 发布日期:2025-05-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 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法治银川建设,现就中心法治建设年度总结谋划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2024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本年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 聚焦“五八”强首府战略,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银川市2024年度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主要任务清单》,全面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努力提升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将加强法治学习摆在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一是按照全市《2024年银川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心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结合中心《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科学谋划、精心部署,推动形成中心党组统一领导,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以及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法规,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青年干部理论学习12次,集体学习24次,科室“微课堂”40余次,进一步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扎实开展中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组织中心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宪法专题、民法典专题、国家安全专题等专题普法考试,在编干部实名制参加全区“贯彻全会精神提升法治能力”考试,切实提高中心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扩大法治学习宣传实效。截至目前,中心干部职工参学率达100%,年度考试通过率为100%。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目前,召开党组会议9次,主任办公会议3次,并印发会议纪要,定时督导落实。2024年全年,中心“三公”经费开支规范,无超支情况;办公用房使用规范,公务用车严格派遣审批制度,无公车私用,违规用车现象发生。二是按照《<关于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中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银法普组〔2024〕3号)要求,中心结合实际,对照各项反馈问题,认真整改检查,按期报送整改报告。三是制定《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的通知》和《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学法清单》并认真落实执行。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企政府规章政策文件和罚款规定清理工作的函》,中心认真组织开展有关文件清理工作,认真梳理查找,按要求对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立法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中心未开展立法工作。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中心制度规范,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修订印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汇编》(银公资交〔2024〕16号),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办法》《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管理办法》《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等20项制度规定纳入“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形成符合中心经济业务全流程的内控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中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建设“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服务高效”的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执行。三是为强化重点业务流程管理,制定印发中心《工程建设、 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项目市场主体异常行为处置办法》(银公资交﹝2024﹞136号)《门禁管理制度》《评标区场内管理巡检制度》《中心进场交易政府采购项目市场主体异常行为记录处置办法》等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规范, 进一步强化见证服务职能, 加强评标区域现场管理, 规范开评标秩序;健全完善“六权”要素交易规则,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山林权及国有山林地林下空间资源交易规则(试行)》(银林发〔2023〕36号),推进“六权”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制定印发《中心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强化分析研究,做好细化分解,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按照《2024年银川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本年度中心制定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相关政策文件3份,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今年之前制定的且现行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8个政策文件进行了复审,其中7项继续保留使用,1项建议废止。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作用。落实集中采购交易文件三级审核制度确保采购文件条款设置规范合理,确保无歧视性条款和不合理门槛设置。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面向中小企业提供预算预留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严格开标评流程,确保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截至目前共代理63个项目75个标段,交易额1.3亿元,节约资金706.76万元,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效益,推动了全市政府采购事业的新跨越。四是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实落地。制定印发《中心强化服务重点项目高效交易实施方案》,大力推行专办服务,持续推动招投标服务向标前延伸;组织现场调研座谈,准确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早对接、早进场、早交易、早落地。截至目前,对接受理市重点建设及交通疏堵项目9个,共完成交易99个标段,交易金额13.6亿元。

(五)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利用大厅服务窗口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利用现有民法典普法阵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5月21日上午,在丰登镇农贸集市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围裙、手提袋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民法典中涉及继承、合同、婚姻、侵权责任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深入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以“弘扬保密优良传统、增强全民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为主题,于4月15日与全市多家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宁夏保密教育实训平台,强化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并组织开展保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提升保密工作政治站位,强化保密风险管控意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保密工作使命感责任感。三是切实用好各类活动载体,树牢法治理念。利用中心网站、信息发布大屏、党建屏等多媒体手段,滚动播放学习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律法规等法治宣传相关标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全面推进法治银川建设贡献力量。

(六)推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中心不涉及涉法涉诉案件,不涉及公正司法相关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中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同时,还存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法治宣传的精准度、适用度、准确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按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不断进取,加强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着力提高中心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加强组织实施,持续提升职工法治素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明确普法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积极参与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心“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电子屏等新媒体作用,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推动形成中心党组统一领导、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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