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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00054609516A/2025-00031 发布日期:2025-10-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 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5年是决胜“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谋划“十五五”规划布局之年,也是纵深推进“五八”强首府战略的奋进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2025年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实施“五八”强首府战略,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年,突出稳增长促发展,坚决打好打赢“八大攻坚战”,建设“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服务高效”的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推动我市招标投标管理、交易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显著增强。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奋力在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中挑大梁、做贡献。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中心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第一主题”以及“双随机”学习交流制度,制定印发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专题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年内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专题研讨不少于4次。

2.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按照区、市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制定中心工作清单,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及开门教育,持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引导中心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锤炼党性。

3.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银川市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中心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年内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不少于4次,积极配合第十二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方针,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培训、专题研讨不少于1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分析研判。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中心网评工作,及时高效的完成网评任务,不断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年内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

5.持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四强”模范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以“配优资源·阳光交易”党建品牌为抓手,全面加强中心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践行“四下基层”,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和效益。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6.探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手续自动审核。主动对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嵌入相关功能进行优化,实现进场项目系统自动审核。结合市本级、三区两县一市的实际情况,拟定以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为试点稳步推进,节省前期报审时间,提高项目交易时效。

7.推行“评定分离”评标模式。简化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评定分离”项目进场定标的申请流程,为场外定标的项目提供定标专家抽取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进场“定标”项目的场地安排、见证跟踪、音视频资料等方面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项目“评优定优”。

8.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进一步拓宽跨省远程异地合作城市范围,积极与其他省市交易中心沟通协调,拓展跨区域交易合作对象范围,补足我市特定领域(燃气、电力等)专家不足的短板,推动优质评标评审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参照自治区跨省远程异地操作流程,明确我市跨省远程异地城市抽取程序,提前做好公函对接、网络测试、评标系统调试、评标专家抽取、现场服务、电子见证、音视频存储等各项对接服务保障工作。

9.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框架协议采购实现零突破。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采取“探索+调研、政策+流程、培训+学习”的工作模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和推广应用,推动我市框架协议采购实现零突破。

10.推动“六权”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创新林下空间资源、碳普惠、挥发性有机物、林票、地票、再生水、森林碳汇等交易产品,并纳入银川市“六权”平台先行先试,为全区“六权”改革提供银川经验。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需求和交易主体反馈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修订交易规则,优化交易流程。积极对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面实现自治区“六权”交易平台与银川市“六权”交易平台数据互联互通。

三、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11.扎实做好项目进场交易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稳步运行,按照“六统一”的原则,不断优化场所、咨询、见证、专家抽取、信息、档案、宣传等公共服务和项目交易组织实施,全面推行电子档案数字化,切实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确保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服务统一、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12.巩固拓展电子交易平台功能,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协调优化宁夏公共资源平台服务功能,持续巩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及公开招标项目“不见面”开标成果,推动实现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不见面”开标,力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率达到100%,“不见面”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13.持续做好数字见证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一现场”作用,依托数字见证系统,将“现场见证”与“系统预警”相结合,有效发现交易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不良情形,建立健全见证信息推送机制,畅通推送渠道,及时将见证异常信息推送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处理,实现闭环管理。实现以见证促监督,推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进场交易活动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14.推动政府集中采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强制度、优流程方面持续用力,制定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可执行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工作流程控制管理制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内控制度汇编》等制度规范,推动形成采购主体权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有效、内部制衡机制健全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以满足采购主体合理需求和提升采购质效为导向,抓前端、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提质增效,助力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5.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运行。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国家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任务,逐步完善交易平台系统功能,开发平台掌上端口,推动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交易预警提醒,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应进必进”。进一步修订完善交易规则,优化交易流程,精简审核资料,缩减交易周期,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座谈、宣传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各方交易主体进场交易的积极性。

16.扎实做好国有产权项目进场服务保障。积极推广使用自治区国有产权电子化交易平台,主动开展业务指导,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稳步提升国有产权交易电子化率。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一步丰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品种,不断推动目录范围内“应进必进”。严格执行国有产权相关交易规则,促进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开展。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将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利用,进入平台公开交易,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7.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培训。大力弘扬和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按照《关于开展市级领导同志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实际,重点就政府集中采购规范化运行、建设工程项目规范健康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拟定调研课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听建议、找差距、解难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开展政策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开展招标人、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活动,重点围绕交易系统解读、专家抽取工作规范、项目档案报送、系统使用规范性等方面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交易主体进场交易操作水平。

四、推进能力提升行动,夯实公共资源交易发展基础

18.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继续完善中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消防演练。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对开评标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对老旧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加强办公区、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19.深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强化公共资源领域“会前学法”宣讲解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及自治区、银川市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建立政策制度立改废释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及时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20.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应公开、尽公开”职责,坚持公开的正确、准确、及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平台及“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受理答复相关工作,细化完善中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共资源领域公开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流程信息公开。坚持组织“开门办实事”活动,坚持开门搞评议、办实事,虚心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等各界人士监督。

21.扎实推动纪律作风整治。持续抓好公共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干部职工警示教育,持续巩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抓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深入落实“事前提示事中督办事后通报”工作推进机制,提升执行效率。

2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四强”作风提升巩固年活动,发扬干部职工“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锻造求实务实落实真实干部队伍。始终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专业、经历结构,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强化“两榜四机制”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能上能下的重要参照依据。

23.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对接区市相关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介,优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联动市民大厅电子屏宣传阵地,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干部职工每人每月报送信息1篇,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撰写质量和采用率;综合科每季度不少于3篇,工程科、采购科、产权科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篇信息要被区市相关部门采用刊发;信息宣传工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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