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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6-0295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05-23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6-05-23
名 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开管办发〔20167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夏季

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委、办,特设机构,直属公司,派驻机构: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523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6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20日在开发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全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开发区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设“平安开发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部门消防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深入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并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国集中整治和地方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国集中专项整治。全国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等三类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开发区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整治。由安监局牵头负责,经发局、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重点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超高层建筑整治。在全国开展超高层建筑整治期间,由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安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iBi育成中心和TMT育成中心等部门配合。重点对开发区范围内逐个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iBi育成中心和TMT育成中心还要积极与辖区消防大队联系做好相应的工作。

3)电气火灾防范整治。由党政办、经合局、经发局、建设局、规土局、安监局、工会、工商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等部门和相关企业联系。从今年夏季起,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按照既要“治标”也要“治本”的原则,重点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争取逐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2.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区统一开展居民区电动车、“三未”工程、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列出部门治理清单,采取“自选动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并将专项治理方案于5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1)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整治。由开发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消防大队、建发公司、高新总公司配合。落实电动车的源头管理职责,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三未”工程整治。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安监局、规土局、建设局、工商局、消防大队、iBi育成中心和TMT育成中心等部门配合。重点清理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可能导致重大先天隐患产生和不整改的在建工程,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属于建设单位自身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要在依法从严查处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相关法律手段和途径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因经发、规土、建设和等行业主管部门原因导致相关申报要件不全的,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管委会,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原西夏工业园企业和iBi育成中心和TMT育成中心“三未工程”,相关部门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并由管委会适时组织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

3)集贸市场整治。由建设局牵头负责,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大对同安园自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协调西夏区城管等部门做好取缔或搬迁工作。

3.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发区管委会要于7月份集中挂牌督办,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发区管委会将提请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做好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开斋、中秋、古尔邦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对中美旅游高层对话和中美加旅行商大会等重大活动要提前介入,加强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官兵逐一熟悉演练。活动期间,要加强活动现场的警力布控和监护,做好重点部位和安全“死角”的执勤巡逻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各部门要结合公安分局的监控系统,推动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合理划分企业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8月底前,40%以上的企业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6月底前,开发区管委会将出台支持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整合网格管理员、单位保安、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员工、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8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8月底前,开发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开发区管委会将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的具体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十三五”期间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同时,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8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消防喷淋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8月底前,要组织行业部门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公益性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各部门每月20日前要将当月培训情况向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题报告。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重点消防企业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要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在辖区内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进军训”、“消防夏令营”和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和机关工委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内容;要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消防工作动态、监督执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权威信息和各类消防安全常识。及时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字幕、消防公益广告,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人员密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视频、警示牌或者采用广播播音等形式,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物业管理公司要在电梯入口或电梯内设置消防宣传牌,在居民楼宇宣传栏上增设消防公益宣传内容。公安消防部门要规范消防站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确保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

(七)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20日前)。由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职责任务。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2.全面检查阶段(910日前)。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经发、建设、安监、工商、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行业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3.总结考核阶段(920日前)。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一)职责及任务

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职责及任务

1.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分局及消防等有关行业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事故查处。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列管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2.建设局要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公安分局及其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派出所要加大对“九小场所”、临时出租屋和“三合一”等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统筹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单位职责及任务

各企业、社会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月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设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陈志文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iBi育成中心和TMT育成中心为成员,全面负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调度指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于2016921日自行撤销)。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要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部门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掀起强大声势,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区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部门联络表》(附件1)于525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0日报当月本部门牵头或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小结及《开发区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910日报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

 

附件:1. 开发区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联络表

2. 开发区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6523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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