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开管发〔2016〕14号
关于给予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建设扶持资金的决定
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
你公司自开工建设以来,积极克服困难,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各项工作积极进展,经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审计,截止2015年12月底,你公司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781.48万元,管委会于2014年6月已兑现10469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523.45万元,本次应兑现固定资产到位资金核算基数为8312.48万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转变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促进投资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银开党发〔2014〕11号)文件,经管委会2016年1月29日联席会议纪要研究决定,给予你公司415.62万元的资金扶持,专项用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等。
请相关部门按本决定办理有关手续。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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