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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20-0017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08-11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8-1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派驻机构,直属公司,宁夏智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源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辖区各企业: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7月6日第十一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0〕5号)和《银川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安委发〔2020〕3号)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进银川经开区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升级版经开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标一: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确、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

目标二: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安全防控水平有效提升。

目标三: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目标四: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加强。

三、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监督检查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银川经开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阶段,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部门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多种形式采用广泛学习宣传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并督促企业列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重点推动阶段,分批次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推动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完善提升阶段,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曝光违规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四个体系”,提高防风险、治隐患的能力,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完善制度阶段,2020年底前,园区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以及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全面落实阶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园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督促企业应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巩固提升阶段,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园区安全整治。完善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项目准入,规范规划布局,强化源头管控,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强化园区安全生产空间管控

1)规范园区空间布局。2020年12月底前,对园区进行排查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片区进行摸排、造册、建档(责任单位:应急局、经发局、国土规划局、综配服务中心)。在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意见,进一步规范园区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局、综配服务中心、应急局)。

2)合理规范企业布局。2020年12月底前,根据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责任单位:经发局、国土规划局、建环局、应急局)。梳理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局、应急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局、应急局)。

3)进一步强化功能区封闭化管理。银川经开区育成中心、中小企业创业园等功能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在2021年6月前,通过采取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园区当前无法实施整体封闭化管理时,及时向银川市安全监管部门、园区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高新动漫公司、高新总公司等园区管理单位、应急局)。

4)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2021年6月前,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按照银川市制定的“禁限控”目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责任单位:经发局、应急局)。在招商引资、新上项目时严把安全生产关,严禁工艺设施落后项目入园,严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投入建设;禁止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局、经发局、应急局)。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应急局)。逐步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园区(责任单位:经发局、应急局)。

2.建立园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5)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适合本园区的消除、降低、防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以后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应急局)。

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2020年10月前,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责任单位:应急局、经发局、建环局、综配服务中心、高新动漫公司、高新总公司)。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2020年12月前,对园区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应急局、经发局,综配服务中心、高新动漫公司、高新总公司等园区管理单位)。

7)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12月前,有针对性地对园区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行动。对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关闭或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责任单位:应急局、经发局、建环局,高新动漫公司、高新总公司等园区管理单位)。

8)加强承包商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责任单位:应急局、经发局)。2021年10月前,建立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责任单位:建环局、应急局)。

3.加强园区安全风险管控

9)着力深化冶金等企业的安全管理。2020年以后每年开展一次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急局)。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经发局、应急局)。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应急局)。

10)突出加强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督促企业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运输安全。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管理。2020年12月前,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大队、经发局、相关园区管理单位)。

4.强化园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1)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责任单位:宣传政研室、应急局)。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在园区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大队、经发局、建环局、国土规划局)。

1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台账,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大队、建环局)。

5.强化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3)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2021年3月底前,明确园区的安全责任主体,明确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2021年6月底前,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配备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应急局、组织人事劳动局)。

14)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2020年12月前,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谋划。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应急局、经发局、建环局、消防大队)。

15)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建立满足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持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每年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要着力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监管实效(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大队、经发局)。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5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园区的摸排梳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园区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园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银川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直属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银川经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银川经开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推进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银川经开区安委办要强化跟踪督办,对园区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报送银川经开区安委办,由银川经开区安委办汇总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及时报送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印发

附件: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一级项

二级项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备注

(一)强化园区安全生产空间管控

1.规范园区空间布局

(1)2020年12月底前,对园区进行排查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片区进行摸排、造册、建档。

应急局、经发局、国土规划局、综配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底前


(2)在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意见,进一步规范园区空间布局。

国土规划局、综配服务中心、应急局

2020年12月底前


2.合理规范企业布局

(1)2020年12月底前,根据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经发局、国土规划局、建环局、应急局

2020年12月底前


(2)梳理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国土规划局、应急局

2020年12月底前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

国土规划局、应急局

2020年12月底前


3.进一步强化功能区封闭化管理

银川经开区育成中心、中小企业创业园等功能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在2021年6月前,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推进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园区当前无法实施整体封闭化管理时,及时向银川市安全监管部门、园区主管部门备案。

高新动漫公司、高新总公司等园区管理单位、应急局

2021年6月前


4.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

(1)2021年6月前,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按照银川市制定的“禁限控”目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

经发局、应急局

2021年6月前


(2)在招商引资、新上项目时严把安全生产关,严禁工艺设施落后项目入园,严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投入建设;禁止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

投资促进局、经发局、应急局

长期执行


(3)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

应急局

长期执行


(4)逐步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经发局、应急局

长期执行


(二)建立园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5.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适合本园区的消除、降低、防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以后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

应急局

2020年12月底前


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2020年10月前,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应急局、经发局、建环局、综配服务中心、高新动漫公司、高新总公司

2020年10月前


(2)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2020年12月前,对园区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应急局、经发局,综配服务中心、高新动漫公司、高新总公司等园区管理单位

2020年12月前


7.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12月前,有针对性地对园区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行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关闭或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应急局、经发局、建环局,高新动漫公司、高新总公司等园区管理单位

2020年12月前


8.加强承包商管理

(1)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应急局、经发局

长期执行


(2)2021年10月前,建立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

建环局、应急局

2021年10月前


(三)加强园区安全风险管控

9.着力深化冶金等企业的安全管理

(1)2020年以后每年开展一次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

应急局

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


(2)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经发局、应急局

长期执行


(3)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局

长期执行


10.突出加强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督促企业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运输安全。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管理。2020年12月前,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应急局、消防大队、经发局、相关园区管理单位

2020年12月前


(四)强化园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1.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宣传政研室、应急局

2021年12月底前


(2)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在园区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应急局、消防大队、经发局、建环局、国土规划局

长期执行


1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台账,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应急局、消防大队、建环局

长期执行


(五)强化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3.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2021年3月底前,明确园区的安全责任主体,明确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

应急局、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1年3月底前


(2)2021年6月底前,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配备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应急局、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1年6月底前


14.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2020年12月前,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谋划。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

应急局、经发局、建环局、消防大队

2020年12月前


15.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建立满足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持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每年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要着力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监管实效。

应急局、经发局

长期坚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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