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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66679T/2022-000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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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责任部门: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
名 称: | 关于印发《经开区治安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部门、各直属公司,派驻机构:
为纵深推进“平安园区”创建工作,严防各类治安风险隐患扩大升级、交织叠加,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平安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根据区、市关于开展产业园区治安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银川经开区治安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经开区治安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开区警务工作,严防各类治安风险隐患扩大升级、交织叠加,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平安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现制定经开区治安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着力激发护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烈使命担当,更好地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紧紧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总体目标,坚持“稳定为先、以打开路、防范为本”的工作思路,纵深推进经开区警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确保经开区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经开区治安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艾 民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谭利森 经开区管委会宣传和政策研究室主任
陈习江 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李 蕾 经开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艾 锋 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
雷冰海 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建喜 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宝玉 经开区管委会综配服务中心主任
张吉华 经开区公安分局政委
利东国 经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刑侦)
李 星 经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治安)
郭弘钧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德鹏 动漫公司总经理
王 红 建发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宣传和政策研究室、经济发展服务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综配服务中心、公安分局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治专项工作的统筹部署、协调组织、整体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星兼任,主要负责具体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配合、措施推进、信息上报等工作。同时,联系经开区宣传和政策研究室、经济发展服务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综配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推进整治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三、任务目标
全面摸清辖区企业数量、重点人员、安防建设、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等情况,全面落实治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措施,突出抓好“重点人员排查稳控、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物品安全管理、重点安防保障建设、重点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五个方面,及时发现整改一批重大治安风险隐患,依法管控一批可能报复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危人员,消除化解一批工作中的漏洞盲区,建设配备一批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确保警务资源在园区覆盖、治安动态在园区掌控、矛盾纠纷在园区解决、便民服务在园区落地,坚决守住“五个不发生”工作底线,切实增强园区企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护航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抓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1.完善基础信息。逐一健全企业(项目)台账,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将信息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平台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及时更新。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经济发展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14日前
2.建立新入职职工及时背景审查制度。协调辖区企业共同建立新入职职工及时背景审查制度,要求企业员工先审查再入职。督促各企业(项目)第一时间上报新入职员工信息,落实第一时间背景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通报企业(项目);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导,发现存在新员工入职未报告的,通过《公安提示函》《整改通知书》落实立即整改。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组织人事劳动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1日前并长期坚持
3.开展企业用工背景联查。对园区企业从业人员进行逐个摸排,确保重点人员一个不漏。排查来的重点人员全部录入管控系统,落实“六包一”责任制,逐人走访,做到进家庭、进单位、见本人,切实加强教育引导,落实动态管控。对脱管失控,可能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人员,要统一部署、全面查缉、严密封控。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通报卫生等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救治管理措施。对涉危涉爆等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重点人员,要督促企业坚决调岗或清退处理。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宣传和政策研究室、组织人事劳动局、经济发展服务局、高端综配区、各直属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4.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落实联络员,及时掌握企业(项目)在房产物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协作配合,落实防范化解。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3月1日前
5.排查化解企业职工内部矛盾纠纷。全面梳理接报警警情,排查重复报警或有暴力倾向的纠纷类警情、存在严重缠访闹访行为的人员,建立排查台账,重点组织核查,落实动态稳控措施,逐一销号清零,严防发生现实危害。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宣传和政策研究室、经济发展服务局、综配服务中心、各直属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
6.排查化解易发多发矛盾纠纷。针对园区劳资、债务、讨薪、情感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排查清单,逐一核查销号;确保一般矛盾纠纷当场调解到位,重大矛盾纠纷跟进调解并最大限度化解到位,坚决遏制矛盾纠纷反复,严防因矛盾纠纷激化形成现实危害,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
7.建立矛盾纠纷回访机制。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完善定期回访工作台账。针对长期未得到有效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联系当事人,了解其最新位置、思想动向,加强研判分析,落实跟进化解,严防发生现实危害,确保风险隐患可控。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宣传和政策研究室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
(三)突出抓好重点物品安全管理。
8.开展重点物品管理使用资质审查和安全大检查。对涉及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涉毒物品生产、储藏、使用等从业单位,重点审查相关购买、运输、生产、经营、储存等许可资质,对于未经批准或资质过期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并追究相应责任。同时,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指导企业落实落细安全主体责任、“四项”流向管理制度(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以及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措施,严防丢失、被盗、投毒和炸响。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14日前并长期坚持
9.开展流通渠道整治。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毒品、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的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落实寄递“三个100%”制度;严防枪爆、毒品等重点物品非法进入寄递物流渠道。同时,指导企业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严禁存放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抽查发现问题的要从重处罚。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突出抓好企业安防体系建设。
10.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安全源头治理。深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针对非法排放、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河湖“四乱”问题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协同政治、依法打击,坚决守好生态环境生命线,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11.夯实企业(项目)安防基础。督导辖区企业(项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建立“三个百分百”安防目标(封闭式管理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100%、平安智慧安防建设达标100%)。指导企业(项目)在出入口、重点部位及周边加装摄像头,加强技防建设力度,提升安防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12.规范企业(项目)安保制度。指导辖区企业(项目)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健全完善保卫机构及内部安全防范、危险物品管理、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保安力量配备和管理,加强安保业务培训。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突发性案事件处置教育培训和日常演练,切实提升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和先期处置水平,加强企业保安队伍清理整顿和技能培训,督促企业保安员持证上岗。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应急管理局、综配服务中心、各直属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13.开展普法宣传。定期深入企业,采取板报、讲座、播放安全教育片和依托新媒体等方式,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安全生产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政府惠企政策等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企业(项目)职工的守法意识。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宣传和政策研究室、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突出抓好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14.加强辖区巡逻防控。将重点企业(项目)纳入日常巡防重点部位和必巡路线,强化与企业(项目)安保力量的联勤联动,提高涉企突发案事件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经济发展服务局、综配服务中心、各直属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主要环节
排查整治工作于2022年2月9日启动至5月20日结束,严格按照4个时间节点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9日至2月14日)。分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2022年2月15日至4月14日)。深入辖区企业(项目)开展治安风险隐患检查,掌握社会面治安情况,全面摸清底数。
(三)隐患整改(2022年4月15日至5月15日)。针对辖区企业(项目)排查出的治安风险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督促整改。
(四)总结提升(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总结隐患排查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力推进再整改,构建长效机,并将工作情况通报管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严格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并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逐一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整治化解措施。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涉企检查和执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验收;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于反复提醒仍不整改、反复整改仍不到位的单位,要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顶格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报送,及时总结。要切实加强治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报送工作,实行“一日一通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各配合部门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任务推进情况向牵头部门反馈,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重大案事件要随时上报。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全面按时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雷兆威,13995396204,电子邮箱:864415296@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