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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66679T/2023-000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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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8-22 |
责任部门: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名 称: | 关于开展银川经开区2022年度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银川经开区2022年度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银人才发〔2022〕28号)精神,参照《银川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和《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现就开展银川经开区2022年度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
② 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2020年8月起首次来宁并在银川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建设“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毕业生。
2.申请人应取得研究生学历(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院校),并获得相应层次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2020年8月起首次在宁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申请人毕业学科(专业)应符合经开区公布的《银川经开区青年大学生需求目录》要求。
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符合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银川市“两都五基地”产业发展和经开区重点支持的要求,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在经开区税务局缴纳税费。不含银川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自主创业指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至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开始前6个月登记注册的企业。其中: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被认定为科技型企业。
6.申请人未享受自治区、银川市及经开区同类人才保障政策。
二、保障方式和申请、兑现条件
(一)生活(租房)补贴
1.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符合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或重点支持企业,如:新型材料、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葡萄酒、枸杞、牛奶、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健康医药。
②申请人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所在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申报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2.兑现标准及周期:
①“双一流”博士每年2万元。
② 非“双一流”博士每年1.8万元。
③“双一流”硕士每年1.4万元。
④ 非“双一流”硕士每年1.2万元。
⑤“双一流”学士每年9600元。
⑥ 非“双一流”学士每年8000元。
⑦ 每6个月为一个兑现周期,连续补贴2年。
3.兑现条件:
生活(租房)补贴实行后补助,每年须对享受政策待遇人员资格进行复核。享受政策待遇期间,由于原单位关停、裁员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保留待遇资格;由于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须重新计算兑现周期,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2年;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超过3个月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取消待遇资格;变更后工作单位不属于经开区辖区单位的,经开区停止兑现。
(二)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符合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或重点支持企业,如:新型材料、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数字信息、葡萄酒、枸杞、牛奶、健康医药。
②申请人应取得研究生学历或自主创业,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申报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
③申请人承诺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满5年。
④2020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申请人(含配偶)在银川市购买首套住房。
2.兑现标准及周期:
①“双一流”博士补贴10万元。
② 非“双一流”博士补贴9万元。
③“双一流”硕士补贴8万元。
④ 非“双一流”硕士补贴7万元。
⑤“双一流”学士补贴6万元。
⑥ 非“双一流”学士补贴5万元。
⑦ 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工作满2年,自第三年起每年发放20%,连续补贴5年。
3.兑现条件:
购房补贴实行后补助,每年须对享受政策待遇人员资格进行复核。享受政策待遇期间,由于原单位关停、裁员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保留待遇资格;由于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在原申报单位工作满4年且在新单位工作满1年后,须重新计算兑现周期,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5年;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超过6个月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取消待遇资格;变更后工作单位不属于经开区辖区单位,经开区停止兑现。
(三)共有产权房
1.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符合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或重点支持企业,如:新型材料、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数字信息。
②申请人应取得研究生学历或自主创业,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申报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
③申请人承诺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5年,并在经开区辖区企业中工作满7年。
④申请人(含配偶)在银川市境内无住房。
2.兑现方式:
经开区共有产权房由银川市统筹提供,根据资格审核通过实际人数抽签分配。如未抽中,按意愿调剂为其他保障政策。
3.兑现条件:
享受经开区共有产权房政策待遇人员应同时满足在申报单位和经开区辖区企业中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要求,并严格履行《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共有产权房入住协议》中的约定和义务,服务期满后享有100%产权。否则,停止共有产权房政策待遇,退出房屋或购买全部产权,且不能申请享受其它政策待遇。
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待遇人员入住共有产权房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不得将共有产权房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改变共有产权房用途或拆改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三、申请材料
1.《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彩印至同一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为6个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甲乙方信息页、合同期限页、工作岗位页、签字页应必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在申报单位缴费起至2022年8月)、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在申报单位发放工资至2022年7月,一年内)。
4.申请生活(租房)补贴、购房补贴,须提交银行卡(借记卡号面)复印件,请与身份证正反面彩印至同一面。
5.申请购房补贴、共有产权房,须提交《承诺书》。
6.申请购房补贴,须提交有本人(含配偶)签名的购房合同及产权登记证书。已婚申请人须提交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
7.申请购房补贴、共有产权房,须提交申请人(含配偶)名下不动产证明。请关注“银川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在线查档→下载“不动产证明”并打印(须有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印鉴)或登录“我的宁夏”→不动产查询→银川市查询→在线查档→下载“不动产证明”并打印;也可到银川市民大厅自动服务区查询打印。
8.申请购房补贴、共有产权房,须提交申请人(含配偶)个人信用(征信)报告。请就近到可打印个人征信报告的银行网点打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生成的电子版信用报告有延迟、不完整。
9.申请人所在单位经营证照、2022年第二季度或以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交款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各一张,加盖单位公章。
10.申请人是自主创业的,还须提交《章程》、纳税证明。
四、特别说明
1.同一申请人只可从“生活(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共有产权房”中选择一项申报,且不得同时在银川市其它县市(区)提交同类申请。
2.劳务派遣单位或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得申请。
3.2022年以前毕业的双一流学科(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第一批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高校名录,2021年以后毕业的双一流学科(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批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高校名录。
4.非个人原因,申请人在同一投资主体设立的用人单位内部调动,没有中断工作关系的,视为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
5.申请人取得相应补贴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纳税。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待遇资格,停止兑现:
①申报(工作)单位停产停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偷漏税款、违法经营、被列入经营异常;从事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不治理或治理未达标;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②申请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或严重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
③申请人因疾病、伤残、死亡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
④公示期间申请人解除或终止工作关系。
⑤申请人进入其他不符合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条件单位的。
⑥自主创业人员不是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低于30%。
⑦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直接联系到申请人,以及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对照申请资格与条件,如实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或审核把关不严的,查实后一律取消申请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2.申请人须先通过钉钉APP扫描“加入申报”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实名申请加入,理由为“宜居2022”,申报及享受政策待遇期间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再扫描“申报登记”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大学生住房|申报”→提交申报信息。
申请人对申报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提交虚假材料(错误数据)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凡涉及日期,应准确填写至“日”。上传的图片应为“原件”且字迹清晰、完整。
3.《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请表》所填信息应与钉钉申报登记电子信息完全一致。纸质佐证材料一式1份(按申请材料顺序装订),须提供原件审核。同一单位多人申报或委托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营业证照、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付款凭证(显示入库单位)提供1份。因单位原因,个人无法在线提交营业证照、缴税付款凭证信息的,由单位出具统一证明并单独向经开区报送材料。
4.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16日。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逾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许媛媛5062867王云8688320莫嘉纬8688296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劳动局窗口
附件:1.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请表
2.承诺书
3.第一批建设一流大学、学科(专业)目录
4.第二批建设一流学科(专业)目录
5.银川经开区青年大学生需求目录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