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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66679T/2025-00042 发布日期:2025-12-24
发布机构: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名 称: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职能

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中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范简称: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加挂牌子:无

单位性质: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单位级别:副厅级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0个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

办公电话:0951-8688306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工作要求,推动银川经开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园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做好园区党的建设,统筹抓好新兴领域的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群团和信访等工作。

(三)负责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园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按照自治区和银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和相关权限,负责编制园区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等。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准入和退出等事项。

(四)负责园区产业发展培育,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其他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健全园区招商引资机制,统筹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和建设项目的推进。

(五)负责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依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园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开发、引进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园区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七)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园区经济发展指标运行分析、财政审计、投融资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八)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按照职责承担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医疗康养机构、住宅小区及餐饮、住宿、超市、休闲、文化、娱乐场所等居民生活商业配套设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日常检查、应急演练等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等工作。

(九)按照职责承担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医疗康养机构、住宅小区及餐饮、住宿、超市、休闲、文化、娱乐场所等居民生活商业配套设施)生态环保领域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日常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等工作。

(十)建立“管委会+”管理模式。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领导运营公司党的建设,制定运营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办法和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考核办法,指导运营公司日常业务工作。国资监管部门按照权限监督管理和考核运营公司,核定运营公司人员总量和工资总额,审核“三定”规定和社会化招聘方案,指导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营公司根据管委会授权承担园区开发建设、招商运营、服务企业等市场化职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十一)按照“应交尽交、全面移交”原则,园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全部移交市直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承担。园区与市直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银川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园区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2.负责综合协调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责的落实;

3.负责党务政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督查督办、信息安全、值班值守、综合保障和日常运转等工作;

4.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

6.负责政策研究相关工作;

7.负责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

8.负责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内部信息网络的组织协调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9.负责与市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配合做好园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相关工作;

10.统筹负责园区调研和政务接待工作;

11.负责管理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相关工作;

12.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3.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经开区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规党纪及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情况;

2.监督管委会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3.监督管委会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国有企业执行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等情况;

4.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纠治四风等作风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

6.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

7.对经开区各级纪检组织开展业务指导;

8.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9.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群人事部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经开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推进机关、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的建设工作;

3.对列入党工委管理的人员提出调整、配备建议,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监督等工作;

4.负责园区机构编制管理及聘用制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信息库建设等;

5.负责经开区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6.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管理、社保管理等,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等手续;

7.负责各类人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人才服务工作;

8.负责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保障争议等;

9.负责落实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相关工作;

10.负责经开区外事工作;

11.负责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等工作;

12.负责园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13.负责经开区老干部工作;

14.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5.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投资促进局(银川市中沙产能合作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关于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经开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洽谈、协调服务;

3.负责推进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体系建设,加强投资政策和环境的宣传与推介;

4.负责经开区各类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部门对招商引资考核督查等工作;

6.负责银川经济合作公司招商引资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中沙产能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承担银川市中沙产能合作办公室的职责。推动中沙产能合作和中沙吉赞产业集聚区建设。指导广银国际公司做好吉赞园区规划、招商及投资服务保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吉赞园区推介、招商洽谈、对外宣传等工作;

8.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9.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产业政策,负责拟订经开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经济结构目标、产业布局;

2.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

3.研究拟订集聚高质量发展要素资源、打造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拟园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年度计划。谋划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实施经开区固定资产投资,收集、汇总、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

5.负责经济发展改革、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负责工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和实施,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工作;

6.负责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及应用;

7.负责智能制造、绿色园区建设等工作,推进经开区节能降耗、能源领域、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推进工作;

8.负责统筹经开区综合考评、园区考核等迎评准备工作,指导归口部门开展工作;

9.负责园区企业奖补政策兑现工作;

10.负责经开区人民武装方面的工作;

11.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2.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审计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经开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经开区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经开区部门预决算公开;

2.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关于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

3.负责经开区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审核经开区及经开区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经开区及经开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4.负责拟订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责经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5.执行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经开区债务化解计划,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融资,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监督管理地方政府债券偿还;

6.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融政策,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做好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7.开展企业审计和专项审计,监督规范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指导所出资企业的内部审计;

8.根据管委会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经开区直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的重大事项。负责经开区直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核,收取经开区直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

9.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围绕管委会经济布局和发展目标,推动经开区直属国企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

10.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1.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土和规划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管理等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依法管理经开区范围内的土地规划、开发和使用;

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及上报审批经开区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并按照法定规划组织实施;

3.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审查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及建筑外立面装修方案;负责各类项目放、验线;负责核算各类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各类道路、电力、燃气等市政工程规划审查和管理;

4.负责建设用地的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经开区土地利用计划、建设用地报批,土地用途转用、用地预审;编制土地开发利用方案并组织供应,审核建设用地的划拨、出让、租赁及上报审批;

5.协助土地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权籍调查,审核不动产抵押、转让、产权分割和转办申请材料;

6.实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地上房屋建筑征收计划;开展经开区范围内的各类土地收储、储备管理以及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落实拆迁和安置工作。处置土地收储中的纠纷等事项;

7.负责对经开区范围内的建筑活动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协调执法监察机构实施规划和土地执法;

8.负责园区防治地质灾害等相关工作;

9.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0.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生态环境和水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2.负责经开区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及应急预案拟制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水务等工作;

3.负责经开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

4.负责拟定经开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安排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经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及招投标监管;

6.负责协调组织经开区建设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协调经开区内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管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7.负责协调园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8.负责经开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经开区防汛、环卫清扫工作;

10.协调银川市环保执法力量经开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11.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12.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应急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防汛抗旱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组织拟订相关工作制度,推进经开区应急体系建设,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按权限负责经开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经开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综合管理等工作;

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消防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上报,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等工作;

6.协调银川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对经开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

7.贯彻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8.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营商环境和审批服务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统筹协调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负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问题;

3.负责统筹经开区营商环境考核迎评准备工作,指导归口部门开展工作;

4.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用体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决策部署,整合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承担放管服改革工作;

5.负责园区审批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负责科学设置审批服务窗口、指导事项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实现网上办理,统筹制定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6.负责银川经开区审批服务大厅的标准化建设,监督窗口效能化建设,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负责大厅服务对象的投诉纠纷;

7.负责集中受理、履行赋予经开区的行政审批职责。协调与各职能部门在审批服务事项衔接中出现的问题,统筹经开区涉及的市场准入、项目备案、项目选址、项目环评及相关勘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各类证照许可等全流程服务,并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全程帮代办服务;

8.负责园区企业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承担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9.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0.承担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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